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9,000万元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融资需要,宋都集团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商业银行”)签订融资配套协议,融资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根据商业安排,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宋都”)与稠州商业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宋都集团在融资配套协议项下本金金额合计为9,000万元的债务向稠州商业银行提供抵押担保。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其中授权对全资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60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临2019-010、临2019-016及临2019-023号公告)。

2019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新增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中授权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0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临2019-056、临2019-058及临2019-061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财务单体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12月(经审计),宋都集团总资产149.52亿元,总负债117.55亿元,营业收入0.96亿元,净利润-1.12亿元;截至2020年2月29日/2020年1-2月(未经审计),宋都集团总资产196.71亿元,总负债165.06亿元;营业收入0.03亿元,净利润-0.09亿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担保有效期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止

3、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39.71亿。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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