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的3.28森林大火,是一个年仅11岁的男孩田某某造成的,该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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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的孩子肯定无法承担刑事责任,但作为法定监护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养不教父之过,可以通过造成的损失,让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寻找不到法定监护人的刑事责任,那追究监护人的经济责任,让这户人家承担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可以让这户人家这辈子都还不清。想想近20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被一场人为造成火灾剥夺,让近20个家庭伤痛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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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真有点不敢相信……

今年3月28日,四川凉山木里县乔瓦镇锄头湾村与项脚乡项脚村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火场过火面积270公顷,造成不连续火线50多公里……当地共组织4000多人连续奋战13天才最终将或灭掉,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

如今终于破案了!官方通报起火原因,竟然是一名11岁小男孩引发:……此次森林火灾系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男,11岁)于2020年3月28日14时…在家后山处用打火机点燃松针和木罗松烟熏洞内松鼠时不慎失火引发……

此案目前还在进一步侦查中,但这个11岁的小男孩前景不妙……虽然田某某年龄不足14周岁,本人不予刑事处罚,只能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收容教养已经于2019年废止),另外家长必须代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再回到一年前的那场凉山木里大火,曾导致31位勇士牺牲……想想都心有余悸……对孩子全方位的教育不容任何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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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3.28森林火灾,光伤亡人员就达19位,烧毁森林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因为森林火灾的损失,不仅仅是可以量化的烧死多少树这样的数字,它更严重的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可以直接导致林区内的生物灭绝,土地板结,再生困难等等,是非常严重的灾害。

过去把森林火灾划为自然灾害,近些年已经改变了统计口径,因为森林火灾,绝大多数是人为原因引发,另有极少数是雷击火、高温自燃、电线短路打火等自然灾害或类自然灾害,所以说,森林火灾是可防可控的。

但是,野外区域太大了,特别是我国广袤的林区内有很多地方有居民,有生活区,生活生活用火不可能完全禁绝,这对森林火灾的防控造成极大困难,本次火灾事故是一个11岁的小孩引发的,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据统计,每年发生的森林火灾中,精神病人玩火、小孩玩火等引发的,不在少数。

但是,因为他们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对他们追究刑事责任。

只能对其监护人要求民事赔偿,或者通过公益诉讼进行生态修复。

问题是,在对如此巨大的人员和财产、生态环境的损失,你即便要了他们一家人的老命,又能补偿几何?连九牛身上的一根毛都补偿不了。

引发森林火灾的,基本是全是没有经济能力的低收入者!

这损失,只能由国家、集体和相关个人来承担了。

冤不冤?冤!又如何? 没奈何!

但是一定要肇事或者他们的监护人付出他们应当付了的代价,这代价,对于损失而言,于事无补,但是可以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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