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風作案!靜海法院嚴審非法狩獵

近日,靜海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某某非法狩獵一案。

頂風作案!靜海法院嚴審非法狩獵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10月31日11時30分許,被告人陳某某在靜海區良王莊鄉羅閣莊村徐良路東側梨樹地內使用粘網等捕獵工具捕捉黃胸鵐7只,朱雀3只,暗綠繡眼鳥1只。經鑑定,陳某某捕捉的三種鳥類均為天津市三有保護動物,粘網、籠子等屬於非法捕獵工具。

頂風作案!靜海法院嚴審非法狩獵

被告人陳某某使用的非法捕獵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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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陳某某使用的非法捕獵工具

頂風作案!靜海法院嚴審非法狩獵

被告人陳某某捕捉的野生鳥類

天津市林業局規定每年9月至11月為禁獵期。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期使用非法捕獵工具狩獵三有保護動物,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庭審中,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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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海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唐潔

“陳某某違反了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屬於非法狩獵罪。該罪是指違反社會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獵工具或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檢察院的建議是處以有期徒刑九個月,本院會根據被告人供述情況對其作出法當其罪的判決。”

野生動物是維持生態平衡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通過劃分禁獵區、確定禁獵期對野生動物資源進行保護。非法狩獵的行為破壞了國家野生動物資源,導致野生動物物種數量減少,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鳥類是人類的朋友,保護鳥類等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永續美好生態家園是我們每一個人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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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需註明來源:靜海融媒

靜海融媒記者:郭娟娟 通訊員:劉藝瑤 編輯:李坦峰 責任編輯: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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