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明确侵害知识产权案件赔偿裁判标准

据北京日报消息,北京高院于21日线上召开的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原则,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化解司法实践中的举证难题。同时探索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规则,大力遏制恶意侵权。

《指导意见》对确定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的原则和方法作出指引,确定损害赔偿坚持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导向,遵循填平原则,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明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获利、许可使用费及法定赔偿四种基本赔偿计算方法在适用上存在先后顺序,但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赔偿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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