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女婿”有沒資格做“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眼前這名男子名叫周育新,今年已經53歲了,從結婚開始,就一直生活在惠陽區秋長街道西湖村。

“上門女婿”有沒資格做“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周育新:

我是1990年,就在村小組開了入贅入戶證明,1991年2月11號領了結婚證,回來以後就分田地了,分了一畝半土地,然後就上繳公餘糧,上繳了十年。

周育新說,作為“上門女婿”,從結婚後,他就一直享受著村裡的土地分紅。

周育新:

1992年徵收過後,他就回撥給我們,就一直沒有分(土地),我們生產隊就出租分(紅)給我們,每一年都有分,每一年不等,三千五千到一萬多都有分(紅)。

“上門女婿”有沒資格做“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周育新說,2005年,他的妻子去世,不過村裡一直保持他參與分紅的權利,但是到了2017年,情況突然有變,他被村小組取消了分紅資格。

周育新:

2017年他們開會,說我入贅沒有改姓,生了孩子沒有跟女方姓,不是他們姓方的人,不能享受他們姓方的產業。

周育新說,他個人除了被取消土地分紅之外,農村醫保也無法辦理了。

周育新:

醫保都是原來生產隊小組給我們一起買的,都是幫我們買的,現在沒有了,斷掉了。

周育新覺得,村幹部的做法欠妥,30年來,他本人戶口一直落在西湖村,早就是村民一份子,不能因為孩子姓氏問題而否定。

不過,記者找到惠陽區秋長街道西湖村村委會元一小組核實情況時,村幹部對“入贅”事宜給出了不同的回應。

惠陽區秋長街道西湖村元一村小組組長 方東海:

以前1992年,他就是行醫,戶口借靠我們西湖元一小組,方便搞(辦理)醫療營業執照,他有兩個大舅,根本不符合入贅的。

方東海介紹,過去村裡事務不夠公開民主,也正因如此,才留下了一些問題。隨著村內事務越來越民主公開,加上村裡還存在外嫁女分紅等一系列問題,2016年底,村裡對這類情況進行了統一規定處理。

惠陽區秋長街道西湖村元一村小組組長 方東海:

到了2016年,我們村外嫁女,戶口還是在我們村小組的,也有好幾個,外甥的,也有好幾個,所以他們鬧,為什麼他有份,我們都沒有份,後來我們一致通過,全部都沒有。

對於周育新提出的醫保問題,村幹部表示,新農合醫保是村裡為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統一購買,當做一項福利。雖然周育新是元一村的村民,但他和很多外嫁女的情況一樣,只是戶口落在了村裡,並不具備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因此無法享受這部分福利。

“上門女婿”有沒資格做“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村幹部:

這個人沒有在村裡分地,或者已經沒有承包地之類的相關內容,所以也不能算他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據瞭解,此前,周育新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惠陽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周育新具有元一小組集體成員資格並撤銷了元一小組決議。隨後元一小組提起上訴,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撤銷了一審判決,建議周育新先向當地政府申請確認其是否具備村集體成員資格。

惠陽區司法和信訪局秋長司法所所長 葉穩兵:

現在核心問題就是要確認他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確定資格之後他就可以在村裡面享受各種待遇,這個資格目前是通過街道辦這邊形成一定的訴訟材料提交法院去認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