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剛交地暖漏水還冒泡,業主感嘆交房套路多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劉繼忠 ■見習記者 張莉/文圖視頻

買房是家裡的大事,交房更是不能馬馬虎虎。最近,家住鄭州的王先生向東方今報·猛獁新聞熱線尋求幫助,稱在南三環剛交房的新房出現了質量問題,地暖管道有大量漏水現象,小區裡另外幾戶也存在類似情況。

新房剛交地暖漏水還冒泡,業主感嘆交房套路多

煩惱:元旦剛交新房,地暖漏水還冒泡

今年元旦,王先生於2017年在南三環地鐵口附近購置的房屋交付。因為新房離地鐵口較近,考慮到上班交通方便,王先生希望能夠儘快入住,在疫情略有好轉時,他便張羅著自家新房裝修事宜。3月25日,王先生找來了裝修公司為房子排好線路,在測試地暖壓力的時候,發現地暖的管道存在漏水情況。

“在地暖測試的時候,一分鐘不到的時間,整個地下滲的全是水,這水泥地還會冒泡,後來找了他們的物業,說讓維修中心去看一下,刨開地面之後,發現是地暖管道漏水。”王先生說,經小區的房屋維修中心檢查,發現地暖管道有破損,時隔幾日給出了維修焊接的處理辦法,這讓他十分不認同。

“國家標準裡寫的清清楚楚,不允許地暖管道有焊接,他們說這樣給我修,萬一以後再出現別的問題,等裝修完鋪了地磚再發現,又該怎麼解決?”新房裝修在即,地暖管道問題遲遲未得解決,王先生心裡的石頭越懸越高,他連日來尋找小區物業、房屋維修中心、開發商討個說法,三方相互推諉都沒有給出合理結果。

遭遇:業主自述糟心經歷,未經同意私自維修焊接

因為新房煩惱的不止王先生一人,接連幾日,同小區的幾位業主在打壓測試時陸續發現地暖管道漏水問題,王先生自發組建的業主微信群開始喧鬧起來……

3月27日,同小區1號樓一單元2502室的張先生,發現房屋地面不平整且漏水,找來維修人員輕微一刨,破損的地暖管道便裸露在外。然而,同一單元1204室的孫先生家,經歷似乎更為坎坷。

孫先生自述,在發現自家地暖管道漏水後,便開始向物業反饋情況,以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誰知剛過幾日,物業樓管便告知他,漏水管道已經焊接維修成功,這讓他十分氣憤。“早都交過房了,他們不經過我同意就擅自進屋維修。”孫先生告訴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他並未修改門鎖原始密碼,更不同意對方給出的焊接維修處理結果,維修中心卻對漏水地暖管道進行私自焊接。

新房剛交地暖漏水還冒泡,業主感嘆交房套路多

新房剛交地暖漏水還冒泡,業主感嘆交房套路多

王先生還告訴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在年初交房時,開發商僅提供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並未提供《竣工驗收備案表》。發現地暖管道漏水問題後,他又向開發商索要《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方卻遲遲未出具。“原本以為是大型開發商,周邊樓盤開發規模較大,應該不會出現質量問題,便忽略了交房時的一些細節,誰知道現在出現這樣的情況。”王先生認為,其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他想自行重新鋪設地暖管道,需要開發商給出一定經濟補償。

回應:給予維修處理結果,雙方未達成一致

4月14日下午,記者實地查看了業主的房屋問題,並前往該小區物業中心諮詢,物業工作人員稱,對技術性問題不甚瞭解,房屋質量問題需找維修中心工程師解決。

關於孫先生所反映的,維修中心未經其同意自行開門焊接管道,記者在物業處進行了諮詢。“他肯定是有報修,只要是有報修問題的,我們都會進入(房屋)維修。”物業工作人員回覆稱,該業主進行過報修。對此回應,孫先生並不認可物業方說法,雙方各執一詞,他稱自己一直表示不同意對地暖水管進行維修,並提出了重新鋪設地暖管道的要求。

4月15日,記者與維修中心一位主管楚先生取得聯繫,“房屋的質量問題,我們肯定是維修處理的。”對方表示,受理問題只對接業主,其反饋將正常處理,對記者不方便回覆。業主王先生說,對方僅給出管道焊接接頭的處理意見,他們對此結果並不認同。

新房剛交地暖漏水還冒泡,業主感嘆交房套路多

律師看點:

關於此次事件,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也向權威律師進行了諮詢,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認為,雙方之間存在房屋買賣合同關係,開發商應當嚴格按照合同內容履行義務,包括交付房屋時的水電氣暖管道配套設施齊全,能夠正常使用,否則開發商即構成違約。建議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業主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也可以去房管局投訴反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