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 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通知於2020年4月6日以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發出,會議於2020年4月16日在浙江靈康藥業有限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呂寬憲先生召集並主持,會議應出席3人,實際出席3人。本次會議參與表決人數及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出席會議的監事討論及表決,一致通過以下決議:

1、審議並通過了《公司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該議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2、審議並通過了《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監事會對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進行了審核,認為:

(1)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報告期內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報告期內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

(3)監事會在提出本意見前,未發現所載資料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情形;

(4)監事會在提出本意見前,未發現參與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同意將該議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3、審議並通過了《公司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審議並通過了《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預案》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預案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實際狀況,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同意將該議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5、審議並通過了《關於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0年度財務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同意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0年度財務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同意授權公司董事長根據公司審計業務的實際情況與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協商確定相關業務報酬並簽署相關協議和文件。

同意將該議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6、審議並通過了《關於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7、審議並通過了《關於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8、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向銀行申請2020年度綜合授信額度及提供相應擔保事項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同意為滿足公司日常經營活動及投資計劃的資金需求,公司及下屬全資子公司(海南靈康製藥有限公司、浙江靈康藥業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銀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含15億元,包括已申請但尚未到期的綜合授信)的綜合授信額度,最終以各家銀行實際審批的授信額度為準。在授權期限內,授信額度可循環使用。同時公司及下屬全資子公司將根據各銀行授信要求,為全資子公司的5億元綜合授信提供相應的擔保(海南靈康製藥有限公司不超過4億元(含4億元);浙江靈康藥業有限公司不超過1億元(含1億元))。

為提高工作效率,及時辦理融資業務,同意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權代理人辦理上述授信額度內的相關手續,並簽署相關法律文件。授權期限為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單筆綜合授信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含3年)。

同意將該議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9、審議並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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