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协议13份!湖南加速推进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近日,常德市人民政府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正式签订澧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标志着常德市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上取得了零的突破,这将对稳定和改善澧水流域水质、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已签订协议13份!湖南加速推进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根据协议,从2020年1月1日起,每月以常德市与张家界市澧水交界断面水质作为考核依据:若当月断面水质类别达到I类标准,或较上年水质类别有所提升时,常德市将补偿张家界市80万元;若当月断面水质为II类标准时,互不补偿;若当月断面水质为III类标准时,张家界市将补偿常德市80万元。该协议一定三年。

常德市和张家界市此举正是湖南加速推进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一个缩影。自今年年初长沙市和湘潭市就湘江签订我省首个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以来,截至目前,已有9个市州、14个县(市、区)签订了13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湖南省先后与重庆市、江西省分别建立了酉水、渌水两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为推进省内流域补偿机制建设,2019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联合出台了《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简称《实施方案》),鼓励相关市(州)、县(市、区)建立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共建治理保护工作平台。

《实施方案》出台后,省财政厅共预拨全省各地流域生态补偿资金4.92亿元,并建立工作月报调度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全面铺开提供支持;相关市(州)、县(市、区)积极开展对接协商,在机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财政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克服疫情影响,紧锣密鼓地推进这项工作,通过电话、网络视频、邮件等方式协商推动建立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下一阶段,省财政厅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更多市(州)、县(市、区)在有条件的流域开展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在2020年实现省内60%以上市、县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工作目标,形成共抓大保护格局。

供稿:省财政厅资环处、常德市财政局

【来源:湖南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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