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论在生活中的意义

王守仁,是明朝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军事家,自号阳明子,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精通儒家、道家、佛家,王守仁继承陆九渊强调“心即是理”之思想,反对程颐朱熹通过事事物物追求“至理”的“格物致知”方法,因为事理无穷无尽,格之则未免烦累,故提倡“致良知”,从自己内心中去寻找“理”,“理”全在人“心”,“理”化生宇宙天地万物,人秉其秀气,故人心自秉其精要。在知与行的关系上,强调要知,更要行,知中有行,行中有知,所谓“知行合一”,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则不能算真知。

知行合一,论在生活中的意义


阳明先生从小志存高远,在一次拜访当时明朝最有名的理学家之一的娄谅先生中,了解了“格物致知”心声大喜,便一次又一次尝试,但是都以失败告终,从此便对“格物”学说产生了疑问。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冬,宦官刘瑾擅政,并逮捕南京给事中御史戴铣等二十余人。王守仁上疏论救,而触怒刘瑾,被杖四十,谪贬至贵州龙场(贵阳西北七十里,修文县治)当龙场驿栈驿丞,在这个时期,他对《大学》的中心思想有了新的领悟。王守仁认识到“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他在这段时期写了“教条示龙场诸生”,史称龙场悟道。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即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

知行合一,论在生活中的意义


“知行合一”的思想到现在也不过时,“知行合一”思想强调肯定实践的重要性,这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是有积极意义的,想要富国强兵,不仅要口号喊的响亮,而且行动也要跟的上,毕竟行动起来,才有可能将口号变为现实。对于我们个人来说也是一样,想要实现梦想,不但要知,而且也要去行,不能只做行动上的矮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