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全款買二手房後沒及時過戶 竟被查封了

廈門一女子全款買二手房,一年後竟被查封了。近日,湖里區法院發佈了這樣一起房產糾紛案件,購房的女子起訴請求法院判房子歸其所有,但法院一審駁回了她的訴訟請求。

原來,幾年前張女士通過中介購買了劉先生名下位於漳州市的一處房產,三方簽訂了《房產買賣協議》。張女士先後向劉先生支付了購房款13.15萬元,劉先生也出具了收條,中介也收了中介費用。

這筆交易看起來十分順利,但一年後意外發生了。

雙方簽訂《買賣協議》一年後,因劉先生遭遇債務糾紛,該房產被法院查封了。

自己花錢買的房怎麼就因為原房東問題被查封了?為此,張女士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時法院裁定駁回她的異議請求。隨後,張女士不服該裁定,又起訴劉先生等人,請求法院判定房子歸其所有,並立即停止執行訟爭房產。

可最終,張女士還是輸了官司。

湖裡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是因張女士自身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雙方簽訂協議不久後,張女士已經可以辦理訟爭房產的過戶登記,法院於一年後查封訟爭房產,後來張女士才提出執行異議。

判決還指出,從公證書的內容可知張女士取得的代為出售房產的權利並未要求房產過戶至其名下,且至今也沒有通過其他途徑主張過權利。

因此,法院認為,張女士系“自身原因怠於主張權利”,造成訟爭房產未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後果。

最終,湖裡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張女士就執行標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張女士訴求停止對訟爭房產的執行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判決駁回張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

律師說法

買二手房如何防風險?

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主任林敏輝律師:購買二手房,有三個注意事項。一是要先到房管部門查明所售物業的權屬情況,注意有無抵押記錄或是否被查封;二是可以通過法院司法公開平臺,查詢房屋出售人有無涉及訴訟;三是在未明確該房產的抵押查封情況下,應謹慎支付購房款。

同時,購房者可以和出賣人約定將房屋款項交由第三方保管,待房屋辦理過戶後再交付賣房人。一旦發生糾紛,可以將錢要回來。另外,購房者還可以在簽訂合同時,要求出賣人對房屋的狀況進行書面保證,並設立相應的違約條款,保障購房者的權利。

另外,針對上述案件中張女士的遭遇,如果是因房產被查封,導致雙方簽訂的買賣協議無法履行,賣方確已構成違約的,張女士可以起訴賣家索賠損失。(記者 陳捷 通訊員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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