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福建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費收費標準降低

東南網4月22日訊(本網記者 陳楠)今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發佈《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重新制定機動車牌證工本費和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費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函》,重新制定機動車牌證工本費和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費收費標準,2020年6月1日開始執行,有效期3年。

其中,福建省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費收費標準由500元/人.次降低為440元/人.次(其中:科目一40元、科目二260元、科目三110、安全文明駕駛常識30元),預計年可減輕社會經濟負擔4200萬元。

摩托車駕駛許可考試費收費標準仍為150元/人.次(其中:科目一30元、科目二60元、科目三30元、安全文明駕駛常識30元)。機動車牌證工本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5月31日之前已報名參加汽車駕駛許可考試的考生,其考試費的收費標準仍按照閩價費〔2018〕96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考生每次預約考試有兩次機會,第一次預約考試不合格需要補考的不收費,第二次預約考試按表列的收費標準的50%收取補考費,第三次及以上預約考試的,按表列收費標準的30%收取補考費。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考生在考試中途被判定不合格的,應允許其按考試項目順序繼續試考完剩餘項目。收費有效期限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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