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欧洲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是顺天应人,还是倒退?

西欧中世纪的国王们常说一句话:“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 ,贵族们也常常说:“国王不过是贵族中的佼佼者。”国王将土地分封给贵族,贵族又将所得土地分封给自己的臣属,而下属又将土地再进行分封。这样的封建等级制度称为采邑制,在公元8世纪初由法兰克王国宫相查理·马特推行,是西欧封建社会制度的核心。由于这样的分封类似于西周,于是便将国王以下各个等级的领主称号在翻译时与西周的公、侯、伯、子男、相对应,而最低级的则称之为骑士。

这种制度表面上看起来井井有条,但事实上国家却是一盘散沙。在这样一套制度体系下,国王最头疼的就是桀骜不驯的诸侯,而诸侯互相攻伐的同时,也都在提防自己的手下。那么查理·马特为什么要推行这样一套“遗祸千年”的改革呢?

中世纪欧洲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是顺天应人,还是倒退?

早在古罗马时期,罗马人通过行省制和派遣地方总督对各个省份进行统治,使得疆域辽阔的罗马帝国各地不同种族、不同文化的人们能够和中央的皇帝联系在一起。在日耳曼人毁灭西罗马帝国时,由于他们的文明程度很低,他们征服了西罗马帝国的土地,却没有继承罗马人的制度。

日耳曼人在罗马的废墟上建立起来了大大小小的王国,延续了他们日耳曼部落的传统。部落首领的儿子都有权继承父亲的财产:即儿子们都可以继承父亲拥有的土地还有领土上的人。在这种继承方式下,老国王死后他的儿孙们就各自分家,更致命的是,王孙公子们可以得到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土,却不用对国家负任何的责任和尽任何的义务。在这样非常混乱的体制下,贵族们常常为了土地和财产争论不休,并最终刀兵相见。

中世纪欧洲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是顺天应人,还是倒退?

在查理·马特改革前的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阿拉伯人已经征服伊比利亚半岛,并越过比利牛斯山向法兰克王国进攻,而由于无偿的土地分封制度,王室权力几乎崩溃。在这种内忧外患情况下查理·马特便开始了采邑制改革,使得王室权力重新成为主导国家的力量。

在公元8世纪,唐朝的中央集权行政制度已经成熟,然而要在法兰克实行中央集权几乎是痴人说梦,但是国家不能一直处于混乱,拥有大量土地和财富的贵族必须担负王国兴亡的责任。于是,推行采邑制改革便成了顺天应人之举。可以这么说,采邑制的核心就是强调受封者的义务,封主将土地分封给封臣,封臣要向封主宣誓效忠,并要尽到服兵役和纳贡金的义务。同时,这也加强了贵族和王室的联系。

尽管采邑制会使得权力下放,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但是这样的间接统治却是最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并且中世纪早期处于庄园式经济,一个庄园通过出产各种各样的生活必需品而达到自给自足。而在这样的自然经济体制之下,采邑领主拥有大量的土地和庄园等生产资料和在其领土上的绝对权力,强化了对农奴的剥削和控制。

中世纪欧洲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是顺天应人,还是倒退?

起初采邑制土地是不可以世袭的,封主和封臣其中只要有一人死亡,他们的盟约就宣告终止,土地回收。由于领主为了,安抚他封臣,让他们更加安心的卖命,常常在封臣死后,便由他的子嗣继续受封。这样一来,下属们的继承权得到了保障,可是他们更不安心了,他们想要更大的权力,于是在九世纪以后,采邑制变成了世袭封土。

事实上,这种改革并非查理·马特独创,早在他改革的一个世纪前,阿拉伯倭马亚王朝便开始实施了伊克塔制度。伊克塔制度和采邑制如出一辙,土地受封者可以在其统治范围内拥有独立的行政、司法和军事权。不过在伊克塔制度中,虽然也是终身统治,却明确说明受封者并没有土地所有权。但是在中央衰落的时候,领地便成为私有,世袭罔替。

这次改革几乎重塑了欧洲社会,而法兰克王国也起死回生,走向了强盛从此以后查理·马特的权力越来越大,他的儿子矮子丕平篡位登基,成了法兰克国王,而他的孙子便是大名鼎鼎的查理曼大帝。

中世纪欧洲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是顺天应人,还是倒退?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查理·马特在奠定了欧洲封建制度的基础的同时也决定了欧洲各个国家在后来的历史中的四分五裂,直到1000年以后,民族主义的兴起,才使得欧洲形成了现在大大小小的统一民族国家。

文|南书房|外国史篇

​感谢观看由「浔阳巴巴」带来的独家原创文章,觉得不错的朋友,不妨点个赞、转发一下。如有不足之处,还望诸位多多指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