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隔離期滿回家後要再次隔離14天?國家衛健委迴應了 |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

4月20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佈會,邀請國家衛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長周宇輝,海關總署衛生檢疫司副司長宋悅謙,國家移民管理局邊防檢查管理司司長劉海濤,中國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副主任孫韶華,就核酸檢測服務、口岸檢測能力、機組衛生檢疫、國際機票價格等回答媒體提問。

周宇輝表示,關於入境人員隔離的問題,按照目前的規定,非疑似、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及以上人員的密切接觸者,在第一入境點所在省份集中醫學隔離觀察14天后返回居住地,不再進行隔離。

在隔離期間主動接受了實驗室檢測,符合轉為居家醫學觀察條件的,回到居住地後,還要按規定隔離接受醫學觀察滿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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