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企業骨幹員工們注意啦
今天上午
我市召開新聞發佈會
啟動首批“三高”企業骨幹員工
保障性商品房切塊配售工作
各企業房源切塊指標數量
房源信息、批次配售方案
同時公佈
4月22日公開搖號
對企業和具體房源進行匹配
將房源下達給首批申請企業
市住房局黨組書記、局長郭俊勝
在發佈會上說
廈門是現代產業的集聚地,也是宜居宜業的和諧家園。為推動建設“兩高、兩化”之城,促進“大招商、大發展”,著力招才引智、“築巢引雁”。結合企業發展需求、人才成長路徑,我們針對新來廈員工、重點產業骨幹員工、骨幹人才、高層次人才等不同群體的住房需求,量身定製了相應的安居政策,為企業引才留才、做大做強提供有力的支撐保障。
這種分層次、立體式的住房保障體系,吸引頭雁,留住眾雁,發揮人才“雁陣”效應,優化營商環境,推動企業發展。使來廈就業、創業的各類人才都可找到適合自身定位的住房,不僅住有所居、更能安居樂業。
“三高”企業是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引擎,是建立現代化經濟體系的生力軍。本次“三高”企業骨幹員工切塊配售保障房工作有以下幾個亮點。
1 惠及更多青年骨幹員工
如本科畢業在廈無住房的骨幹員工,在“三高”企業工作滿一年,即可申請購房,不限落戶年限,不限單身年齡,不限婚姻狀況。
2 發揮企業自主分配權
房源指標下達企業後,企業可自行制定分配規則、員工申請條件,特別是針對學歷、職稱未達要求的企業急需技能人才,也可以視同為骨幹員工,比例不超過20%,真正發揮企業自主分配權,讓企業用好用足政策,利於企業急需人才招得進,留得住,與企業同發展共成長。
3 程序簡化,效率提高
充分發揮“互聯網+”效用,企業申請審核流程可網上辦理,最大限度提高效率。
去年底,我市啟動首批“三高”企業骨幹員工申請保障性商品房需求摸底工作,為提高配房精準度,根據市政府有關會議精神,我局請公安和稅務部門對申報需求人員的戶籍和收入條件先行進行核查,通過兩輪核查初篩,基本形成首次切塊分配的初篩需求數據,涉及“三高”企業613家,員工4000餘人。
此次切塊配售的房源在哪?
“三高”企業何時可以拿到房源?
拿到房源後企業要做些什麼?
各時間節點如何安排?
大家關心的問題這裡有解答~
4000套期房房源
分佈於島外三個地鐵社區
本批次房源均為期房,預計2020年交付,分佈於海滄區的馬鑾灣保障房地鐵社區一期、翔安區的新店保障房地鐵社區一期和同安區的祥平保障房地鐵社區一期。三個項目提供的二房型(面積約60平方米)、三房型(面積約70平方米)房源合計4000套。具體如下:
馬鑾灣保障房地鐵社區一期二房型房源193套、三房型房源1051套,銷售均價14611元/平方米;
新店保障房地鐵社區一期二房型房源204套、三房型房源506套,銷售均價13826元/平方米;
祥平保障房地鐵社區一期二房型房源59套,三房型房源1987套,銷售均價12708元/平方米。
這三個地鐵社區均具有得天獨厚的交通資源,而且同步配套建設商業、幼兒園、社區服務中心、生鮮超市等相關設施,居民不出社區就能享受一站式服務,既經濟實用又功能齊全。
本次切塊配售工作
各環節時間節點
4月22日
市住房保障中心組織公開搖號,將企業和具體房源匹配,並下達房源給首批申請企業,具體到項目、數量、房型和門牌號。
4月27日至6月5日
企業制定內部分配方案,組織員工開展申請,企業進行初審並統一申報。
6月6日起
人社、公安、稅務、資源規劃、住房等相關部門對企業所提報的骨幹員工申請家庭相關資料進行復核。
6月29日起
我局網站、廈門市“三高”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公示首批“三高”企業骨幹員工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結果,並根據公示結果分批組織簽訂銷售合同,合同簽訂時間屆時將另行通知。
本次“三高”企業切塊分配
原則和具體做法
切塊分配原則
1
二房型按初篩數量全額保障;
2
馬鑾灣、新店的三房型,優先確保初篩的每家企業至少1套的前提下,按初篩數量與房源數量比例進行分配;
3
其餘的三房型主要安排在祥平。按企業申報的三房型總初篩數扣除馬鑾灣、新店已切塊的三房數量作為祥平的三房型切塊基數,結合初篩數量與房源數量比例進行分配,並通過微調確保祥平初篩數量全額保障。
明天組織公開搖號,匹配企業具體房源
1
隨機確定房源順序號。分項目、分房型將該批次的切塊分配房源通過搖號系統隨機產生房源的匹配順序號,即每一套房源對應一個房源匹配順序號。
2
隨機確定企業的匹配順序號。通過搖號系統,隨機產生企業的匹配順序號。
3
通過搖號軟件按企業匹配順序號結合企業房源指標數,分項目、分房型依次完成企業和房源的匹配。
4
搖號結果由搖號系統自動生成,打印並經公證部門確認後對外公佈。最終下達給“三高”企業的房源,將具體到項目、數量、房型和門牌號,當天下午在市住房局網站及廈門市“三高”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公佈。
“三高”企業取得切塊房源指標後
實施自主分配權
“三高”企業取得切塊房源後,將房源自主分配給本企業符合申請條件的骨幹員工申請家庭,主要工作如下:
1 企業制定內部分配方案
在本企業內部無異議的前提下,制定本企業分配方案,內容主要包括:房源信息、分配規則、申請條件、初審流程等。對於企業急需的技能、技術人才,若不符合規定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條件,但達到工作年限和薪資要求,經 “三高”企業認定的,也可視同為骨幹員工,總數不得超過該“三高”企業實際享受數20%。
2 2 2 骨幹員工向企業提出申請
符合申請條件的骨幹員工以申請家庭為單位向企業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
3 企業初審並匹配房源信息上報
企業對照申請條件對骨幹員工申請家庭進行資格審核,並按照內部分配方案將每個房源指標匹配一個骨幹員工申請家庭信息,通過廈門市“三高”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報送相關資料。
企業要把好
申報員工資格初審關
“三高”企業在初審中,應著重注意以下幾點:
1
必須是申報的這家“三高”企業骨幹員工,同時滿足“三個一致”原則。
即該骨幹員工的勞動合同關係、社醫保的繳交單位、《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情況清單》中體現的企業,必須是同一家“三高”企業(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為準),且該企業為此次切塊分配取得房源的“三高”企業,同時應提供該骨幹員工在這家“三高”企業符合相關要求的資料。
2 滿足規定年限和薪資標準。
如:本科學歷需在該“三高”企業連續工作時間滿12個月、高級工職業資格需在該“三高”企業連續工作時間滿24個月(連續工作時間以繳納社會保險為憑)等;此次廈門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廈門市2018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8.5萬元,其1.5倍薪資收入要求須達到12.75萬元以上,相關工作年限、薪資標準、學歷、職稱等具體要求詳見本批次配售方案。
3
本批次申請的“三高”企業骨幹員工需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且需滿足:
(1)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
(2)所有申請家庭成員(含員工本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在廈無住房;
(3)申請的骨幹員工已取得本市戶籍。
4
企業應認真審核骨幹員工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嚴格把關,把房源分配給本企業符合條件且真正剛需的骨幹員工申請家庭。
對不按規定、弄虛作假、違規分配、出具虛假證明的企業,將被納入不誠信名單,並視違規情況對該企業配租配售住房資格進行限制,乃至取消資格;對不按規定填報信息或提交的相關資料存在弄虛作假、隱報的骨幹員工申請家庭,管理部門將取消其申請資格,直至收回房屋,並報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企業未及時分配使用的房源
將會被收回
切塊分配給“三高”企業的保障性商品房房源指標,“三高”企業未及時分配使用的,或安排的骨幹員工申請家庭經複核、公示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或安排的骨幹員工申請家庭未按時完成配售手續的,已下達的切塊分配房源指標由市住房管理部門收回。
“三高”企業骨幹員工保障性商品房
後期的使用管理和上市交易規定
“三高”企業骨幹員工和社會批次的保障性商品房在後期的使用管理和上市交易方面的規定是一致的。相關使用管理和上市交易內容以銷售合同具體約定為準。
1
保障性商品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不得用於經營,不得違規轉讓。
2
申請家庭成員通過購買、繼承、受贈等途徑在本市擁有其它住房的,應當退出保障性商品房。未退出保障性商品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其他住房(繼承、受贈部分產權除外)的購房合同備案或權屬登記手續。
3
保障性商品房自銷售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時間起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轉讓,不得轉為普通商品房,購房家庭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或其指定機構申請回購,按原購房價折舊回購,年折舊率按1.43%執行。
4
保障性商品房自銷售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時間起滿5年,且已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的,可上市交易,但應按原購房價格和上市交易時房屋市場指導價的差價的55%向政府繳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企業具備這些條件
可申請納入“三高”企業培育庫
(一)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二)市重點工業企業和市重點現代服務業企業;
(三)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或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企業,且上年度營業收入增長達到20%以上或納稅總額達到500萬元以上。
從2019年開始,每年動態遴選一批本市企業納入“三高”企業培育庫。企業凡是滿足(一)、(二)條件之一的,可無需申報自動進入“三高”企業培育庫;滿足(三)條件的企業需通過廈門市“三高”企業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網絡申報,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進入“三高”企業培育庫,實行動態管理。
批次房源清單、廈門市“三高”企業骨幹員工切塊分配保障性商品房(2020年第一批)配售方案、“三高”企業切塊配售保障性商品房指標數可在廈門市住房局官方網站 (http://zfj.xm.gov.cn)首頁“三高”企業骨幹員工住房保障專欄和廈門市“三高”企業綜合服務平臺(http://sg.xmsme.cn)查看。
轉載自:
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廈門晚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