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行为注定不让公务员发财,你能理解吗?

廉政行为是指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遵法守纪,遵守职业道德,在全部公务活动中的行为都是廉洁的。

年初,在贫困的山村,为解决农民种植甘蔗后收购问题,一村干部伙同驻村公务员,利用人缘关系好,群众十分信任的有利条件,办起了一个甘蔗转运站,每帮农民调运一吨甘蔗,收取劳务费十元。表面上看,他们是属正当经营,没有欺诈行为,所得收入也合情合理。

但是,尽管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出于一种劳务收入行为,可必竟也涉及到了利益的分配,公务员也从中获利了,违反了公务员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基层公务员是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纽带和桥梁。群众通过公务员的行象来反映政府的威望。这就要求公务员的行为不仅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还要符合社会主义国家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所以,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必须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群众利益,也必须要分清公心和私心。一个人有私心,一切从个人利益出发,私欲膨胀,就会图谋私利,容易犯错。

所以,想当官就不能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公务员,这是顺应时代的潮流。

廉政行为注定不让公务员发财,你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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