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A公司工作4年,四個月後合同到期,公司對我調崗到B公司,我不接受,對我有補償嗎?為什麼?

不吃辣椒怕上火


補償肯定有,你們單位到底是真想給你調崗,還是想通過這種方式不給支付經濟補償,這個得你自己判斷。反正勞動合同法是這麼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而終止勞動合同的,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

我理解,勞動合同到期,單位只要有主觀意願不想和個人簽了,都得支付經濟補償。


人社寶


【問題分析】很簡單,你就是自己想離職了,又想要點賠償。

【小龍蝦觀點】好聚好散,沒有什麼是大不了的。

1. 先說打官司

理由呢?公司B你沒有去,公司A沒有任何犯錯的地方,你自己都說以什麼樣的理由?是啊,以什麼樣的理由呢?根本沒有。其實你是老員工,企業還主動協商找你,我覺得企業是不錯的,雖然經營不善。

2.你所謂的補償

你其實是想企業開除你,給你補償,你工作四年,就是8個月的工資,但是你也說了,公司不行了,哪有錢給你?仲裁之類的意思麻煩,二是即使你贏了,企業無錢支付,你又能怎麼辦?

3.企業不開除又不給你錢的辦法

沒有企業是笨企業,假如你現在工資是5000,城市最低標準是2000,。企業直接說經營不善,所有人員工資改革,2000為基本工資,餘下3000積累到年終作為統一績效發放,你能怎麼辦?沒有辭退你,沒有降低你工資,也沒有改變你工作內容。一個月就是給你2000,受不了自己離職,受得了,年終考核,找你問題毛病還不是簡簡單單的?

【總結】

趁著現在,出去找工作了,賠償你90%是拿不到的,又有幾個公司不行了,還能拿到賠償金的?企業HR和領導不是傻子。所以另謀他路才是最重要的。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歡迎點評


職場小龍蝦


不要動不動就以什麼條件告公司,公司什麼都沒做,你就想告公司,4年的老員工,你是怎麼混的!

對沒有發生的事,你也沒證據去告,告了也不會受理你的申請,應儘量去預防和溝通

知道你心裡不平衡,但,那只是你的主觀想法。

公司在困難情況下,做一些公司經營政策也是正常的事情,和你溝通轉崗,是希望提前通知你,也希望獲得你的同意,這本身就是對老員工的尊重。

截止目前,公司什麼也沒做,你就想要告公司,請問,你拿什麼去告,說公司可能給你調崗,你不同意,要公司賠償?

子虛烏有的事情,你儘管去做,有沒人搭理你,那是另一回事。

公司都這樣了,還不辭退老員工,夠義氣的公司了,如果公司在未經你同意的情況下調崗,你不同意,還是儘量溝通,不要只看到那點賠償金,那點錢養不活你幾個月的

我認為公司目前的處境,如你所說,希望老員工協助催款,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再加上提前知會調崗,可以說公司已經對老員工拋出了自己的誠意。

作為老員工,你可以不接受,沒人一定要你接受,你也可以表達自已的想法,和睦一些不好嗎?為什麼心裡的不滿一定想著對方這麼做後,你去告公司呢?

其實,你內心根本不在工作上,完全就是想要賠償,並且希望它發生。

公司提前四個月通知你,給你了足夠的時間,現在立馬辭退你,也就給你幾個月工資,你還嫌不夠?

建議你覺得公司沒前途,就另尋工作吧,別耗費精力在沒意義的事情上。

對溝通都無法解決的問題,如你心願,你這時候再蒐集證據去訴訟,理論上有,但實際上能不能拿到補償,是未知數

當那天,事情真的發生的時候,員工可以有很多種方法去訴訟,可以有很多種方法去拿到賠償金。

只是,公司不是傻子,公司也可以有很多種方法讓你拿不到更減少賠償金,更何況,公司都經營不下去了,資金本身就有問題,你認為賠償金真那麼好拿?

屆時,你勝訴了又怎樣?

當然,支持你去訴訟,但,花費的時間精力和結果,你可以自已評估。

【總結】

你是老員工,你對公司及老闆的瞭解相信會比較全面。我認為,對於有惡意行為的僱主,作為勞動者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但,對於善意的僱主,應多溝通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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