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出新规:堵塞消防通道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车通道建设、管理和维护,提高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聊城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聊城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破解消防车通道监管难题,为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据了解,《规定》主要从三个方面解决消防车通道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首先,明确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明确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警示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其次,明确消防车通道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单位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的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格局。明确住建、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在消防设施规划、组织城市道路建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以及指导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消防车通道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职责。

再次,明确行政处罚和联合惩戒措施。《规定》设立相应的处罚条款,明确住建、公安、城管、消防等行政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应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针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下一步,我市将成立由住建、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将消防车通道整治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范围。

消防车通道是实施灭火救援、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生命通道”。近年来,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重大人员伤亡火灾事故中,80%以上存在消防车通道堵塞现象;近10年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中,不同程度存在因消防车通道阻塞致使不能第一时间控制火情的情况。

2019年12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以消防通道治理为重点,在全国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专门就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全媒体记者 赵宗锋 通讯员 陈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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