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不断健全儿童疫苗接种体系建设——疫苗使用全程可追溯

4月25日是第34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及时接种疫苗,共筑健康屏障”。预防接种是防控传染病最经济、最简便、最有效的方法,2019年,全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有效地保障了儿童健康成长。

我市不断健全儿童疫苗接种体系建设——疫苗使用全程可追溯

全市设预防接种门诊175处

目前,全市共设有预防接种门诊175处,预防接种站21处,独立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17处,医疗机构产科接种室43处。

德州市辖区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均已开诊。为做到疫情防控和预防接种两不误,各接种单位按规定严格做好接种场所消毒,严格落实独立区域和专门通道,所有进入接种单位的受种者及其陪同人员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测量体温,与此同时,合理延长开诊时间,安排好接种计划和预约,规范预防接种流程,避免人员聚集。

预防接种证被称为“人生第一证”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我国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而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记录的证明,儿童入托(园)、上学、出国等必须提供该证明。

那么,预防接种证如何办理呢?目前,我市儿童出生后,可以直接在医院产科接种室进行办理,一般在出院前,儿童就能会拿到自己的预防接种证,并被称为“人生第一证”。如未及时办理接种证,可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尽早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站)办理,接种单位应该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办理预防接种证是免费的。如接种证遗失,应及时到原接种单位或现住地接种单位补办,若选择前往现住地接种单位补办,须携带原接种单位开具的接种信息证明,以确保儿童接种信息完整准确;流动儿童迁入本地时,如之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可提供之前的接种证明,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进行补办

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完成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将疫苗分为二类: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和各省自行增加的免疫规划疫苗以及县级以上政府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开展应急接种或群体接种时所使用的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如水痘、肺炎疫苗、轮状病毒疫苗、流感疫苗等。

为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全市完善了冷链设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疫苗全程冷链储存和运输。现在我市的市、县疾控中心和各预防接种单位已完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疫苗使用全过程追溯管理。各预防接种单位,规范接种流程,严格执行接种前告知、预检登记、接种后留观30分钟等预防接种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即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预防接种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及接种禁忌,检查疫苗和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核验受种者预防接种证的具体信息,疫苗品名、规格、剂量,以及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实施接种。

儿童感冒应暂缓接种疫苗

接种疫苗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家长应了解儿童健康状况,以便如实向医生告知。最好给儿童洗澡,并换上干净、柔软、宽松的衣服。携带接种证,不要折叠、损坏,以便登记接种信息。口服疫苗前30分钟不要喂奶。

接种后请在接种门诊停留30分钟,观察儿童的反应。接种后24小时不宜洗澡,要注意保持接种部位的清洁卫生;多喝水,多休息,清淡饮食,特别要注意24小时内不要提供鱼、虾等容易引起过敏的食物,也要少吃或不吃辛辣等刺激强的食物;接种后尽量不要剧烈运动。

所有儿童均应按照国家免疫程序接种疫苗,但因特殊原因耽误接种,应严格按照补种原则和补种程序,到接种门诊进行咨询并及时进行补种。暂缓接种疫苗的情况,如儿童感冒发烧,或有其他明显不适,应暂缓接种疫苗;对疫苗成分过敏,过去接种某种疫苗曾发生过敏反应的,应停止接种;已明确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儿童,如癫痫、脑病、癔症等,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接种疫苗。

来源 德州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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