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創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3901 證券簡稱:永創智能 公告編號:2020-034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杭州市西湖區西園七路2號公司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羅邦毅主持,採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集合的方式表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呂婕、傅建中、曹衍龍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出席本次會議,部分高管列席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杭州永創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關於制定《杭州永創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3、議案名稱: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均獲得參加表決的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

律師:孫芸、呂榮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和方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永創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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