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曰“世有史官,以司典籍”,請問史官的由來及其歷史是什麼?

小刺蝟的吉他聲


史官:負責如實記錄和編撰歷史的官職統稱,對文化,歷史的傳承有重要的影響。

初步確立,由兼職轉到正職

  • 黃帝時期就確立了史官制度,由倉頡等兼任。或許是黃帝實現統一後為了向後世昭示自己的豐功偉績,特做記錄。
  • 夏商時期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史官分為左右史,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周朝則更加細化,《周禮·春官》記載周王室設有五史:大史、小史、內史、外史、御史。史官功能的細化,使我們能更詳細的瞭解當時的社會狀況。

“大史掌國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書王命,外史掌書使乎四方,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劉知幾•史通•

近一步的發展和完善

  • 秦制漢隨,同置太史令,負責記錄,著名的有司馬談、司馬遷父子。漢武帝時期增設女史,負責記錄皇帝起居,如《禁中起居注》。
  • 東漢因史官功能重疊,班固以蘭臺史令著史。三國兩晉時期,亦對史官進行分化,名稱有變,職責不變。
  • 唐代設計了專門的史館,集中修史,唐太宗時期,以宰相監修史事,使史官制度規範化。以後各朝在此基礎上增減,宋朝因重文抑武的國策影響,文化繁榮,機構最多:國史院、實錄院、起居院和日曆所,各司史職。元明時期由翰林院掌史,清朝在以翰林院掌國史的基礎上,增設國史館、實錄館掌纂修事,以起居注衙門掌起居之事。

對史官的要求和影響

  • 史官要如實的記錄君王的一言一行和國家的各種事項,不論好壞,秉筆直書。而君王總是想把好的一面留給後世,這就造成了史官和君王的對立,無形之中增加了做史官的風險。後世史官大部分以司馬遷為榜樣,直書其事,不掩其瑕。

"夫所謂直筆者,不掩惡,不虛美,書之有益於褒貶,不書無損於勸誡"——劉知幾•史通

  • 史記剛剛做成時,漢武帝要求觀看,觀看的後果是:“因為指出了景帝、武帝的過錯,武帝怒而削去。”為規避風險和保證記錄的真實性,漢晉規定:人主不得躬自觀史。奈何這種局面被李世民打破,導致魯迅發出了:自太史公以後“中國史書便成為帝王將相的家史學”的感慨。

史官制度從無到有,從兼任到專職,許多史官做到秉筆直書,不懼威壓。為後世提供了極具價值的參考,也為文化的傳承做出了不朽的貢獻。


5有5


未讀過?說來聽聽?


振明72


一:史官的由來

中國自古以來歷朝歷代(少數此外,比如三國時期蜀國便沒有史官)都設置有專門記錄和編撰歷史的官職,統稱為史官,設立史官的目的是為了記錄國家大政和帝王言行。

各朝對史官的稱謂與分類多有不同,但主要的還是可以分為記錄類和編纂類,史官剛剛出現的時候以及之後發展過程的很長時間,這兩者是不大分別的,但是後來逐漸演化出專門負責記錄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館史官,前者隨侍皇帝左右,記錄皇帝的言行與政務得失,皇帝不能閱讀這些記錄內容,後者專門編纂前代王朝的歷史。

二:史官的歷史

首先夏商周三代時期:

在夏代的奴隸制國家機構中,已設置了史官。《呂氏春秋·先識篇》記載:夏桀荒淫無道,太史令終古出其圖法進行勸諫,無效,即棄而奔商。
商周時代,甲骨文中有“作冊”、“史”、“尹”等字。《說文解字》:“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即史的初義是指古代記事之官吏,即史官。金文有“作冊內史”、“作冊尹”的記錄。據王國維在《觀堂集林》中考證,“作冊”和“內史”是同樣的官職,其長官稱“尹”,都是掌管文書、記錄時事的史官。《周禮·春官》記載周王室設有五史。
(一)大史 職位很高。新王登基,大史參加策命典禮。王為國家大事有時還會訪問大史。如《國語·晉語》載胥臣曰:“文王訪於辛、尹(辛甲、尹佚,二人皆周大史)。”有時大史還命令百官規誡王的缺點,如《左傳》襄公四年載:“魏絳曰:昔周辛甲之為大史也,命百官箴王缺。”此外,大史還掌記錄時事,保管文書等。
(二)小史 秩卑,金毓黻說:在古代史籍中一般稱之為“史”。《周禮》雲:“凡國事用禮法時,佐大史,掌其小事。”
(三)內史其秩最尊。《周禮》說內史掌策命諸侯及孤卿大夫,掌書王命。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載:“王命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有時,內史還奉王命出使諸侯國,《左傳》僖公十六年載:“周內史叔興騁於宋。”
(四)外史 秩卑,《周禮》雲其職務是“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書。”

(五)御史秩卑,又一名柱下史。其職務是掌管圖書等。

春秋時期:

春秋時期,“君舉必書”,有大史、小史、內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史官。“大史掌國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書王命,外史掌書使乎四方,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劉知幾:《史通·史官建置》)。《禮記·玉藻》說是“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可見,史官的分工和職責是十分細緻、明確的。

秦漢以後:

漢承秦制,至武帝時置太史令,以司馬談任其職。談卒,其子司馬遷繼其任。司馬父子,是為西漢著名史官。遷卒,知史務者皆出於他官,而太史不復掌史事,僅限於天文曆法職掌範圍。這是古代史官職責的一大變化。漢武帝置史官,除太史令外,似在宮中置女史之職,以記皇帝起居,故有 《禁中起居注》;東漢因之。後世以“起居”作為史官的一種職掌和名稱,與此有很大關係。東漢時,以他官掌史官之事,如班固以蘭臺令史之職撰述國史。三國魏明帝置史官,稱著作郎,隸屬中書。晉時,改稱大著作,專掌史任,並增設佐著作郎人,隸屬秘書。宋、齊以下,改佐著作郎為著作佐郎。齊、梁、陳又置修史學士(亦稱撰史學士)之職。十六國、北朝,大多設有史職,或有專稱,或雜取他官。其體制、名稱,多源於魏、晉而有所損益。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中國古代史學形成多途發展的趨勢,而皇朝“正史”撰述尤為興盛,故史官當中,名家輩出,被譽為“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選”。其間,關於起居之職,魏、晉以著作兼掌。北齊、北周,著作、起居二職逐步分開。隋煬帝時,以著作如外史,於內史省置起居舍人如內史。
唐代,因正式設立了史館,史官制度乃趨於規範化。史館以宰相為監修,稱監修國史;修撰史事,以他官兼領,稱兼修國史;專職修史者,稱史館修撰;亦有以卑品而有史才者參加撰史,稱直史館。著名政治家房玄齡、魏徵、朱敬則,著名史學家劉知幾、吳兢,著名文學家、思想家韓愈,著名詩人杜牧等,都先後參與史館工作,並擔任各種修史職務。自史館設立而以宰相監修史事,由是著作局始罷史職,這是古代史官制度的又一重大變化。唐初,於門下省置起居郎,後又在中書省置起居舍人,分為左右,對立於殿,掌起居之事,故有時也曾稱為左右史。其所撰起居注送交史館,以備修史之用。

五代迄清,史官制度多因唐制而各有損益,其名稱雖因代而異,而職掌略同。其中以宋、清兩朝較為繁複。宋有國史院、實錄院、起居院和日曆所,各有史職。遼有國史院,金有國史院和記注院,元有翰林兼國史院,明以翰林院掌史事。清以翰林院掌國史、圖籍管理與侍讀等職,以國史館、實錄館掌纂修事,以起居注衙門掌起居之事,其史職則多以他官兼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