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刺蝟的吉他聲
史官:負責如實記錄和編撰歷史的官職統稱,對文化,歷史的傳承有重要的影響。
初步確立,由兼職轉到正職
- 黃帝時期就確立了史官制度,由倉頡等兼任。或許是黃帝實現統一後為了向後世昭示自己的豐功偉績,特做記錄。
- 夏商時期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史官分為左右史,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周朝則更加細化,《周禮·春官》記載周王室設有五史:大史、小史、內史、外史、御史。史官功能的細化,使我們能更詳細的瞭解當時的社會狀況。
“大史掌國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書王命,外史掌書使乎四方,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劉知幾•史通•
近一步的發展和完善
- 秦制漢隨,同置太史令,負責記錄,著名的有司馬談、司馬遷父子。漢武帝時期增設女史,負責記錄皇帝起居,如《禁中起居注》。
- 東漢因史官功能重疊,班固以蘭臺史令著史。三國兩晉時期,亦對史官進行分化,名稱有變,職責不變。
- 唐代設計了專門的史館,集中修史,唐太宗時期,以宰相監修史事,使史官制度規範化。以後各朝在此基礎上增減,宋朝因重文抑武的國策影響,文化繁榮,機構最多:國史院、實錄院、起居院和日曆所,各司史職。元明時期由翰林院掌史,清朝在以翰林院掌國史的基礎上,增設國史館、實錄館掌纂修事,以起居注衙門掌起居之事。
對史官的要求和影響
- 史官要如實的記錄君王的一言一行和國家的各種事項,不論好壞,秉筆直書。而君王總是想把好的一面留給後世,這就造成了史官和君王的對立,無形之中增加了做史官的風險。後世史官大部分以司馬遷為榜樣,直書其事,不掩其瑕。
"夫所謂直筆者,不掩惡,不虛美,書之有益於褒貶,不書無損於勸誡"——劉知幾•史通
- 史記剛剛做成時,漢武帝要求觀看,觀看的後果是:“因為指出了景帝、武帝的過錯,武帝怒而削去。”為規避風險和保證記錄的真實性,漢晉規定:人主不得躬自觀史。奈何這種局面被李世民打破,導致魯迅發出了:自太史公以後“中國史書便成為帝王將相的家史學”的感慨。
史官制度從無到有,從兼任到專職,許多史官做到秉筆直書,不懼威壓。為後世提供了極具價值的參考,也為文化的傳承做出了不朽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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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明72
一:史官的由來
中國自古以來歷朝歷代(少數此外,比如三國時期蜀國便沒有史官)都設置有專門記錄和編撰歷史的官職,統稱為史官,設立史官的目的是為了記錄國家大政和帝王言行。
各朝對史官的稱謂與分類多有不同,但主要的還是可以分為記錄類和編纂類,史官剛剛出現的時候以及之後發展過程的很長時間,這兩者是不大分別的,但是後來逐漸演化出專門負責記錄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館史官,前者隨侍皇帝左右,記錄皇帝的言行與政務得失,皇帝不能閱讀這些記錄內容,後者專門編纂前代王朝的歷史。
二:史官的歷史
首先夏商周三代時期:
(五)御史秩卑,又一名柱下史。其職務是掌管圖書等。
春秋時期:
春秋時期,“君舉必書”,有大史、小史、內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史官。“大史掌國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書王命,外史掌書使乎四方,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劉知幾:《史通·史官建置》)。《禮記·玉藻》說是“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可見,史官的分工和職責是十分細緻、明確的。
秦漢以後:
五代迄清,史官制度多因唐制而各有損益,其名稱雖因代而異,而職掌略同。其中以宋、清兩朝較為繁複。宋有國史院、實錄院、起居院和日曆所,各有史職。遼有國史院,金有國史院和記注院,元有翰林兼國史院,明以翰林院掌史事。清以翰林院掌國史、圖籍管理與侍讀等職,以國史館、實錄館掌纂修事,以起居注衙門掌起居之事,其史職則多以他官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