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数量:4,770,000股

●回购价格区间:8.110元/股-10.291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2019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49号)。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在350万-700万股之间,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若公司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年10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号)。

(二)2020年4月23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回购最高价格10.29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8.110元/股,回购均价9.21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396.5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持上市地位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和整体战略的实现。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770,000股,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若公司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报备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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