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平泉全市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一封公開信

致全市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

一封公開信

平泉市廣大人民群眾:

創建文明城市,人人受益、人人有責。為推進我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全方位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積極營造一個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我們呼籲全市廣大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讓我們一起努力,共同做到:文明在手上、文明在口中、文明在腳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條,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靠右通行。

一、非機動車含義: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包括自行車、電動自行車、貨運人力車、畜力車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機動車行駛應遵守以下規定:

1.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2.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時,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3.通過交叉路口: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①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②遇有前方路口交通堵塞時,不得進入路口;

③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的右側轉彎(即大轉彎);

④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⑤向右轉彎遇有同方向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在本車道內能夠轉彎的,可以通行;不能轉彎的,依次等候。

非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上述第①項、第②項和第③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①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③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非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常見的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及處罰有以下幾項:

1.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罰款10元。

2.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的罰款10元。

3.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罰款10元。

4.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載物的罰款10元。

5.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罰款30元。

6.沒有非機動車的道路上,非機動車不靠車行道右側行駛的罰款30元 。

7.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罰款30元。

8.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扣車。

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參與交通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須遵守交通信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的各種規定。

2.須在道路右邊的人行橫道內行走,不得在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道行走;沒有人行道的,則要在道路右側通行。

3.需要在車行道借道通行的,應當讓在車道內行駛的車輛優先通行。

4.橫過車行道時,須走人行橫道,不能隨意亂穿馬路。通過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須遵守信號燈警示;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時,須注意過往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5.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

常見的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及處罰有以下幾項:

1.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罰款5元。

2.行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罰款30元。

3.行人不在人行道內行走的罰款5元。

4.行人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邊行走的罰款5元。

5.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罰款5元。

6.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罰款20元。

7.行人實施其他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的罰款50元。

摒棄陋習、倡導新風、行重於言。希望每位群眾都能成為文明交通的支持者、參與者、實踐者。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開文明車,順順利利出門去,平平安安回家來!


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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