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報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了《關於對在2019年特赦檢察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的決定》(高檢發辦字[2020]20號),表彰了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其中,廬江縣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被評為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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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開展法律監督 特赦工作成效顯著
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週年,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決定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廬江縣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根據上級檢察機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認真學習領會此次罪犯特赦工作的相關規定和重要意義,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罪犯特赦法律監督,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01 強化組織領導
廬江縣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7月19日成立了特赦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檢察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檢察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辦公室、綜合業務部和第一、三、五檢察部牽頭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第三檢察部,負責具體工作。
02 注重協調配合
該院第三檢察部認真貫徹落實雙贏多贏共贏的監督理念,堅持監督中配合、配合中監督,做到強化監督與支持配合有機統一,積極加強與縣司法局矯正中心、縣看守所等單位的協作配合,及時瞭解相關單位特赦工作情況。
03 明確工作要求
要求承擔罪犯特赦專項法律監督任務的檢察人員應嚴格執行《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週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決定》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實施的辦法》,要準確把握法律監督原則,做到重點監督與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相結合,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機統一。確保不符合特赦條件的不錯赦一人,符合特赦條件的不漏赦一人。
04 嚴格依法履職
一是對全縣看守所和社區服刑罪犯是否符合特赦條件進行了全面摸排,初步摸排出23名社區服刑人員符合條件。二是強化同步監督,確保特赦報請依法有序進行。廬江縣院收到廬江縣司法局抄送的23名罪犯報請特赦建議書及相關材料,嚴格按照二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的要求,即日開展逐案審查工作。經集體討論後報分管副檢察長同意,提出了明確的檢察意見,及時將特赦檢察意見書送達至廬江縣司法局,並將特赦檢察意見書和相關材料報送到合肥市城郊地區檢察院,特赦檢察意見均被採納。本次罪犯特赦專項法律監督工作順利完成。
廬江檢察新媒體出品
審 核丨唐柱宏
供 稿 | 許木雲
編 輯丨蔣曉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