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成本不该全靠企业

生育成本不该全靠企业

近期,河北传媒学院“火”了。一时之间,不用该学院花钱做宣传,网络上媒体上有关该学院的新闻就已经很多了。为啥会如此呢?这是因为该学院29日发布的《关于学校计划生育报备制度执行情况的通报》引起的。

在通报中,学院指出对未报备怀孕女职工进行“全校通报批评”,且要“扣发6个月绩效”和“取消两年内评优评先和评定职称”。与此同时,与通报同时下发的还有对3个违反怀孕报备制度女职工的处理情况。

如此赤裸裸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做法,能够以学院通报的形式下发,且已经在职工管理中实施,甚至还要继续执行且更为严厉,这河北传媒学院不大“火”能行吗?

现实中,类似的规定或者做法估计也有,只是能够如河北传媒学院样的公开,的确是没有。毕竟,在人口拐点已经出现,放开二胎生育,或者说“鼓励”生育的背景下,一般来说,至少不应该公开对生育设定“门槛”的。而如河北传媒学院样的,不但要求女职工怀孕报备,还对未报备的女职工实施很严厉的处罚,这就有点不合时宜且违反相关的法规了。

当媒体曝光以后,河北传媒学院先回应说是正在研究,到29日晚间明确声明全部改正。29日晚间校方的声明称,相关部门在执行规定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决定撤销院人(2019)15、17、18号文件。是啊,在舆论压力之下,学院的声明很及时也很到位,起码承认了错误,撤销了相关文件,至少明面上不敢在如此要求女职工了。

可问题是,类似的情况咋办呢?多数时候,要是公立机构或者公务员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执行劳动法规方面很到位不会有折扣的。比如说这计划生育政策吧,早先限制生育时,基本都能严格落实“一胎”政策,如今放开了“二胎”之后,可以说都能够按照要求实施。曾经有过学校因为女老师怀孕多,也搞排队等措施,经过曝光马上就改正了。毕竟,这些公立机构“财大气粗”,有足够的经济基础和资源来承担女职员的生育成本。

不过,要是如河北传媒学院等非公立机构呢?别的不说,就说若是不限制女职工生育,就如传媒学院样搞怀孕报备,在员工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儿”的人力资源中,一旦有女员工怀孕了,工作咋办?是重新招聘吗?短期还是长期?培训时间与费用咋办?

再说,这女职工怀孕之后,若严格按照有关的劳动法规,就意味着薪酬照发、保险照交,可工作却无法与正常时候一样。而要是休产假,同样就该薪酬照发、保险照交。同时,还有有孩子之后,哺养与教育中各种不确定的问题等等。理论上,男女同工同酬的现实中,女职工的生育问题,尤其因此而造成的生育成本,对非公立机构来说,都将会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很多时候,政策好制定,可实施起来,未必就那么很“丰满”了。“一胎”嘛,勉强还能承受,可是如今的“二胎”政策之后,生育成本恐怕对非公立机构都将构成压力。如果这样的生育成本,全部都由用人机构来承担的话,一方面很容易出现如河北传媒学院样的“土政策”,就是彻底取消了,恐怕也会换一种形式来要求;另一方面就是“教训”提醒用人机构,在此后的招聘中,坚决不招女职工,除非非女不行的岗位。

其实,在招聘中“重男轻女”的用人现象,尽管没有公开宣布,可是从招聘结果来看的话,男士往往成为用人机构的首选或者主选。如今,女大学生考研考博,也包括考公务员的数量大增,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就业不易。

当国家政策将“矛盾”下移之后,就业中对女性的歧视将会成为一种必然的现象。因此,我建议女职工的生育成本,起码不应该全部由用人机构来承担。公立机构有底气,无所谓的,但是对非公立机构,这女职工的生育成本将是不可承受之重。

总之,有且只有让女职工的生育成本,用(生育)保险、(生育)经济补助、女职工企业税费减免等来分担,起码让用人机构的人力资源成本减少一些,如此才能避免如河北传媒学院一样的怀孕报备“土政策”,最关键的是,如此可以消灭女性的就业歧视,真正的做到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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