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开展全区各监所“深化监所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情况督察

为推进深化监所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深入开展,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党委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深化监所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4月17日开始,司法厅警务督察处组织专人对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和各监所开展大整顿活动进行督察。

此次督察采取实地、电话、书面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察的主要内容一是是否充分认识开展监所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的重大政治意义,全面发动动员,深入开展大整顿活动。二是是否按照大整顿活动要求,通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座谈等多种途径,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排查整顿党对监所工作绝对领导不力的问题,认真排查整顿监所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认真排查整顿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认真排查整顿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是否把存在的问题查深查实,建立问题清单,单位和民警个人写出对照检查材料。三是是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别提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将整改落实贯穿于大整顿活动始终。同时,是否根据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把整改成效作为衡量活动效果的重要标准。四是是否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在制度上分析原因,本着简便、易行、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一套严肃、实用、有效的管理制度,解决监管场所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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