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忱被逮捕,王鳳山獲刑17年

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高忱決定逮捕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高忱(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高忱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原鄂爾多斯市政協主席王鳳山犯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作出一審宣判

2020年4月17日,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鄂爾多斯市政協主席王鳳山犯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作出宣判:被告人王鳳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80萬元;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90萬元。對王鳳山犯罪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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