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青島將對三大類學生予以資助或免學費

今天,

青島市教育局發佈

《關於做好我市2020年春季學期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

青島將對三大類學生予以資助或免學費。

最新通知!青島將對三大類學生予以資助或免學費
最新通知!青島將對三大類學生予以資助或免學費

通知如下:

各區、市教體局,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市屬各高校,局屬各學校,有關民辦學校,市直各幼兒園:

根據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貧協作工作辦公室《關於調整完善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青財科教〔2020〕3號)精神及相關資助政策文件要求,為做好我市2020年春季學期學生資助各項工作,現將市屬學校有關工作事宜通知如下,各區市參照執行。

一、落實義務教育非寄宿生補助政策

(一)資助對象

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對義務教育階段在籍在校的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予以補助,補助標準為年生均小學500元、初中625元,補助面不超過在校非寄宿生的8%。對農村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全部資助。

(二)評審程序

1.申請。學校要通過適當的方式,向學生及其監護人做好政策宣傳,確保每一位學生及其監護人瞭解掌握政策,組織學生及其監護人根據家庭經濟情況進行申請,並遞交《青島市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申請表》(附件1),同時提供農村建檔立卡、特困供養、城鄉低保、孤兒、重點困境兒童、烈士子女、殘疾、家庭經濟困難證明以及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重大疾病等能夠證明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材料。

2.評審。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山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魯教財發〔2019〕1號),組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評審認定工作。按要求成立學生資助工作評審和領導小組,負責學生生活補助評審認定工作,並對評審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學校對學生提出的申請進行初審、彙總,填寫《青島市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申請情況統計表》(附件2,加蓋公章),於5月8日前將掃描件通過金宏報市學生資助中心用戶。市學生資助中心根據各學校申請情況下達資助名額,學校根據下達的名額,對提出申請的學生進行評審。

3.公示。評審結果經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以適當方式在學校一定範圍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注意保護學生隱私。公示無異議後,通過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上報受助學生信息。

4.發放。生活補助金的發放,由市教育局負責統一辦理銀行儲蓄卡,通過代發銀行,根據財政撥款情況在規定時間內將資金劃入卡內。各學校要及時準確的將銀行儲蓄卡發放到受助學生(兒童)家長或本人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扣留學生銀行儲蓄卡,確保資金髮放及時到位。各學校要告知家長和學生銀行卡使用相關知識,提醒家長和學生在校期間不得註銷銀行卡,妥善保管好銀行卡,避免因卡丟失而造成個人損失。

5.備案。各學校要將學生申請表、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明材料、評審及公示材料、學校填寫的各類彙總表、受理結果、受助學生簽名表、受助學生銀行儲蓄卡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分年級建檔,保存期限不少於5年。

(三)材料報送

1.學校評審辦法、評審和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和2019-2020學年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評審意見。

2.《單位申請批量開卡明細清單》(附件3),同時報送電子版。

3.學生身份證複印件。原則上提供學生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無身份證的提交以下材料:戶口本複印件(學生頁)、學校證明(附件4)。

上述材料加蓋公章,於5月22日前報送市學生資助中心,電子版通過金宏報送市學生資助中心用戶。

義務教育寄宿生補助政策繼續按原政策執行。

二、做好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免學費工作

市屬普通高中學校2020年度免學費補助資金由市財政於5月撥付至學校賬戶。請各學校在本學期正式開學一週內,組織學生申請免學費並完成資格審查,於正式開學後第二週將簽字蓋章的《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免學費學生彙總表》(附件5)和《普通高中免學費學生明細表》(附件6)報送市學生資助中心,電子版通過金宏報送市學生資助中心用戶。學校不得向符合免學雜費條件的學生收取學雜費。學校要將所有學生免學費資料做好留存備案。

三、落實高校建檔立卡免學費政策

(一)資助對象

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將青島市戶籍市定標準建檔立卡本專科生納入免學費政策範圍,每年學費不超過8000元的,據實免除;超過8000元的,按8000元標準予以免除。就讀中外合作辦學、校企合作等高收費專業的學生,不予免除學費。因重修和補考形成的學費不予免除。

(二)評審程序

1.學生申請。在市屬高校就讀的青島籍市定標準建檔立卡學生,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公章齊全的《青島市普通高校建檔立卡免學費申請表》(附件7)、有效《扶貧手冊》複印件。

各有關區市教體局要主動對接當地扶貧部門,精準確定在市屬以外高校就讀的青島籍市定標準建檔立卡學生名單,並主動向學生宣傳政策,組織學生提交申請,並遞交公章齊全的《青島市普通高校建檔立卡免學費申請表》、學費繳納收據、有效《扶貧手冊》複印件。

2.評審公示。學校(區市)在收到學生申請後,認真審核學生上報的材料,對提出申請的學生組織評審。經學校(區市)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並同意後,將評審結果以適當形式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

3.資金撥付及退還。每年學費不超過8000元的,據實免除;超過8000元的,按8000元標準予以免除。市屬高校免除建檔立卡學生學費所需資金,由市財政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標準和學生人數補助學校,不足部分由學校從事業收入中提取資金予以解決。在市屬以外高校就讀的建檔立卡學生免學費所需補助資金,市財政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標準和學生人數補助學生生源所在區(市)財政,不足部分由區(市)財政承擔。

4.留存備案。在市屬高校就讀的學生申請表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由學校審核無誤後留存備案;在市屬以外高校就讀的學生申請表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由區市資助中心審核無誤後留存備案。

請各區市、各高校將《高校建檔立卡免學費學生彙總表》(附件8,加蓋公章),於高校開學後一週內報送市學生資助中心,電子版通過金宏報市學生資助中心用戶。

對於山東籍全日制本、專科(高職)在校生中的省定標準和國家標準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繼續按原免學費政策執行。

四、統計停發獎助學金學生情況

(一)停發範圍

市屬高校2019年秋季學期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學生;中等職業學校2019年秋季學期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普通高中學校2019年秋季學期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幼兒園2019年秋季學期獲得政府助學金的兒童。

上述學生中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均在停發範圍之內:

1.已辦理退學或轉學的學生;

2.學生違法違紀受處分期間;

3.因個人原因休學期間。

本次停發學生情況統計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

(二)上報流程

請各學校認真核實停發學生信息,上報“青島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系統”(步驟:點擊“學生信息審核校對”--點擊“停發申請”--學年選擇“19-20” --選擇相應的獎助學金類別--選中學生並申請停發),同時填寫《2020年春季學期停發獎助學金學生情況統計表》(見附件9,加蓋公章),於5月8日前將掃描版通過金宏報市學生資助中心用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區市、各學校要提高認識,充分利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中“信息查詢”模塊的“重點保障人群情況查詢”功能,及時查看關注本地本校建檔立卡、低保家庭等五類特殊家庭學生,確保將重點保障的特殊困難學生全部納入現行學生資助體系,並單獨建立工作臺賬。

(二)各區市要用好山東省建檔立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省內其他地市建檔立卡學生在我市就讀情況,將其全部納入現行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並單獨建立工作臺賬。

(三)各區市要及時與當地扶貧部門對接,確保精準掌握青島市戶籍建檔立卡學生在我市就學情況,確保政策不漏一項、不漏一人,並單獨建立工作臺賬。

(四)各區市、各學校要按照《青島市教育局 青島市財政局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0〕5號)要求,紮實做好疫情期間學生資助各項工作,對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及時予以資助。請各區市、各學校將疫情期間學生資助工作落實情況加蓋公章後,於5月29日前將掃描版通過金宏報市學生資助中心用戶。

(五)各區市、各學校要考慮疫情期間工作實際,創新工作方法,採用網絡、線上辦公模式,將資助政策宣傳、落實到位。對於疫情期間需要學生提交的申請表等材料,採用電子形式報送,待學校正式開學後,將有關材料原件收集留存備案。

青島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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