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權縣人民檢察院支持28名農民工討薪一案當庭獲調解成功

黃河新聞網晉中訊近日,由左權縣人民檢察院支持起訴的曹某等28名農民工討薪一案,經左權縣人民法院8個小時的速裁調解,在承辦檢察官、主審法官和代理律師的共同見證下,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並在調解書上簽字確認。至此,曹某等28名農民工長達半年的討薪之路畫上了圓滿句號,28名農民工不再“憂薪”。

2019年4月至11月間,曹某等28名農民工受僱於實際承包者李某,分別在左權縣寒王鄉石港口村、龍泉鄉西寨村2處食用菌生產基地從事食用菌種植、運輸、後勤服務等工作。期間,李某僅向個別農民工支付工資,2019年11月14日,李某在採摘完最後一季食用菌後,攜帶全部培育設備予以“跑路”。事後,經多方聯繫李某,李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脫,拖欠的18萬元農民工工資始終沒有下文,曹某等人四處求助,當得知檢察機關有支持起訴職能後,遂決定向該院尋求支持和幫助。

因該系列案件涉及農民工報酬,且數額較大,左權縣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辦案檢察官接到申請後,迅速啟動弱勢群體維權綠色通道,在有序安撫農民工克服激動情緒,主動引導正確表達訴求的基礎上,快速受理、快速審查,一方面辦案檢察官通過食用菌生產基地所在的村委會、28名農民工留存的勞動照片、帶班工人出勤記錄本,一一核實28名農民工存在的勞動關係和應得薪水,查清了立案事實;另一方面,通過食用菌生產基地的出租合同、公安機關調取的李某身份信息,確定了被告身份,進一步查清了李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事實。隨後,該院作出支持起訴的決定,並向縣法院發出了支持起訴書。

2020年4月7日左權縣人民法院立案後,依程序開展了庭前調解。為實現“案結事了”的辦案效果,承辦檢察官積極配合主審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一是鑑於疫情期間,李某“跑路”河南省開辦廠房謀取生計的現實情況,承辦檢察官多次以電話、微信方式向李某曉以利害,告知其拖欠農民工薪酬可能帶來的法律後果,充分的司法說理促使李某認清了自己“跑路”的危害,最後委託律師予以應訴,為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打下堅實基礎;二是鑑於李某客觀上具備一定支付能力,以及雙方就務工期限、薪酬標準存在分歧的實際情況,承辦檢察官認真梳理案件焦點,根據雙方實際準確尋找調解切入點,多次克服雙方分歧意見大、調解活動幾度擱淺的困難,最終促成雙方各退一步,李某同意先期支付部分欠薪,保證剩餘欠薪於2020年12月底償還到位,曹某等28名農民工予以息訴。

該案的成功辦理是左權檢察院充分發揮支持起訴職能,與法院共同促進案件快速辦理,有效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的一起典型案例,對於繼續推動“協助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專項監督活動”深入開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和諧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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