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團:擬將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披露時間延期至2020年6月15日

北京商報訊(記者董亮 榮蕾)4月21日,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00732,以下簡稱“泰禾集團”)對外發布公告顯示,擬將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披露時間延期至2020年6月15日。

根據公告,於 2020 年 4月 17 日,泰禾集團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延期披露 2019 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將 2019 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披露日期由原預計的 2020 年 4 月 30 日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

就年度披露披露延期的原因,泰禾集團於公告中解釋稱,受疫情防控影響,由於人員流動及現場工作受到影響,本次年報披露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部分項目盤點不能及時開展,雖然已加強遠程審計等替代審計方式運用,但必須現場開展的盤點工作由於疫情限制尚未完成,且較多單位至今仍未進行回函,由於整體回函比例較低,審計師無法用其他替代審計程序進行替代。

上述因素導致既定的各項審計程序比原計劃延遲,年度審計報告無法按原計劃出具,泰禾集團也無法按期披露 2019 年經審計的年度報告。

就當前相關工作進展及應對措施,泰禾集團方面稱,接下來,該公司將積極與審計機構保持溝通,協助審計機構儘快完成尚未開展或尚未完成的現場盤點、觀察樓盤等現場工作,督促各地項目公司準備盤點相關資料,按照當地的防疫要求配合審計機構項目組辦理進入項目現場的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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