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將全額返還

4月17日,記者從省總工會獲悉,為了支持小微企業保經營、渡難關,應對疫情衝擊,省總工會日前下發《關於應對疫情衝擊實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我省具體實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作出部署。

《通知》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省縣以上工會對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實行全額返還政策。根據經費隸屬關係,在此期間產生並徵收的工會經費由縣以上工會全額予以返還;在此期間產生並徵收的建會籌備金,小微企業組建工會後由縣以上工會按全總規定予以返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建會籌備金)返還實行年度申報審核制,由小微企業向同級地方工會申報,經同級地方工會審核核准後返還小微企業工會。

據瞭解,《通知》要求我省縣以上各級工會要根據本級工會當年經費收入和歷年滾存結餘實際,加大對小微企業開展工會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要創新服務手段和服務方式,加強對小微企業工會財務工作的指導服務。針對小微企業的劃型標準,《通知》明確,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界定標準執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各級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業數據庫的,以數據庫為依據;未建立數據庫的,由縣以上工會組織部門認定。(記者楊文俊)(來源: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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