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服务与执法并重不断提升环境质量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积极作为,为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的环境质量提升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服务与执法并重不断提升环境质量

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既是风景名胜区也是自然保护区更是水源地准保护区。它的环境质量提升尤为重要。按照蓝天保卫战要求,景区分局一是按照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煤改电,冬季清洁取暖;二是餐饮服务行业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三是针对扬尘、粉尘污染问题,通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带水作业、清扫路面,路面洒水、出入工地车辆车轮清洗,车厢封闭等措施减少生产、施工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粉尘和噪声污染,效果明显。

同时为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景区分局一方面制定和完善了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另一方面全部取缔辖区排污口,实现了生活污水零排放。同时,督办辖区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中水回用标准,用于回用;三是督办船舶生活污水回收趸船的正常使用,收集游船上产生的生活污水,实现零排放。

疫情期间,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的通知》精神,松花湖景区分局积极响应,抓好落实,梳理了景区内所有监管企业,将污染因子单一、污染物排放量比较小的企业,列入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按照相关要求,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督促其尽快整改。根据不同情况,我们对监管对象采取灵活有效的监管方式,除进行必要的现场环境监察外,通过远程监控、现场视频连线、查阅登记和影像资料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做到既服务好企业,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又对企业环境监管做到不缺位、不失位,对偷排偷放、恶意污染、监测数据造假、侵害群众造假,群众反应强烈、严重污染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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