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不煩二主:只是方便了“客”,“主”卻苦不堪言

一客不煩二主:只是方便了“客”,“主”卻苦不堪言

文 | 柳雪敏(思想碎碎念)

01

這是發生在兩個同事之間的故事。

女同事是個電腦盲,不知道為什麼,她的電腦總是隔三差五出問題,不是莫名其妙黑屏死機,就是特別卡,打開一個網頁都得好幾分鐘。

於是,她經常請一位男同事給她幫忙收拾,完了過幾天給他帶早餐或拿幾袋茶葉,作為酬謝。

活兒雖不大,但總得耗時,時間久了,男同事有些不耐煩,他自己一天都忙得昏頭轉向呢。

一客不煩二主:只是方便了“客”,“主”卻苦不堪言

有一次,他正忙著,女同事又來請他幫忙看看電腦。他皺著眉頭:“姐,能不能讓別人給你看看,小王小李他們都可以的,我這會兒沒時間,抱歉!”

“沒事,不著急,等你忙完了再幫我看!”

“不是,你為什麼總讓我幫你看電腦!辦公室這麼多人,其他幾個年輕人都挺精通電腦的,你讓他們幫你吧,我也不是什麼都會!”

“哎呀,看你說的,一客不煩二主! 我的電腦一直是你幫我看的,你比我還了解我的電腦,處理起來相對容易,也快,當然要找你了!”

想著都是同事,天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這位男同事只好勉強答應了,但他非常不認同那句“一客不煩二主”。

在他看來,這話簡直豈有此理!

一客不煩二主:只是方便了“客”,“主”卻苦不堪言

02

對此,相信很多人都深有同感。

那麼,我們為什麼請人幫忙時,總喜歡秉承一客不煩二主這種想法呢?

一言以蔽之:這符合“客”的根本利益。

首先,煩的“主”越少,“客”酬謝的成本就越低,欠的人情相對就越少。

一件事,找一個人幫忙,你只需感謝一個人;若找三五個人幫忙,你就得感謝三五個人。感謝的人數增多,範圍加大,求助者投入的精力成本和酬謝成本自然增加,那不如盡著一個“主”麻煩就好了。

省時,省力,省心。

一客不煩二主:只是方便了“客”,“主”卻苦不堪言

其次,總煩一個“主”,他輕車熟路,有利於問題的快速解決。

因為你總煩一個“主”,那麼他勢必對你的個人狀況比較瞭解,幫起忙來快、穩、準,對“客”來說,這是再好不過的選擇了。

這就像我們去醫院看病,總喜歡找給自己看過病的醫生,因為他了解我們的身體狀況,知道我們以前的病情,無需你多言,他就能找出病因,對症下藥。

若每次都是新醫生,那就會很麻煩,一切都得從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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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受“幫人幫到底”觀點的影響,認為“煩人煩到底”也是一種美好的品行。

很多人都覺得“幫人幫到底”“送佛送到西”是一種善始善終的美好品行,所以他們儘量這樣要求自己,同時希望別人也是如此。

那麼,由此類推,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既然麻煩了你一次,那索性就繼續麻煩,一煩到底,把“麻煩你”這件事做得有始有終。

這於己來說,做事的慣性會無形中削弱人在開口求助時的不好意思和難為情。反正求一次是求,求N多次也是求,求多了就跟債多不愁一樣,無所謂了。

總之,單從“客”的角度來說,“一客不煩二主”對他們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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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但是,設身處地從“主”這個角度來看,“客”則太自私,而“主”就太慘了。

平心而論,幫人一兩次忙可能沒什麼,但是十次八次,一直幫一個人忙,是不是會有點不耐煩呢?

這還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你幫了一兩次忙,以後不忙,這人可能就“得罪”了。為了鞏固他對你的“好感”和感激之情,你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幫他忙,唯恐一次不幫就“前功盡棄”。

所以,你其實有點“被綁架”“騎虎難下”的意思。

正如那位男同事,他心裡應該早就煩透了,但是不好意思說出口,他巴不得那女同事能找別人幫忙,多煩幾個“主”,而不是揪住他這一個“主”往死裡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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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進一步來說,十次八次一直幫一個人,你對他的“恩情”就算挺重的了,他不報恩則已,要報肯定是要報大恩的。

可是人有時候偏就很奇怪,對方不感恩,你會不甘心,覺得人家沒良心;對方若滴水之恩湧泉相報,你也不能十分安心,總覺得有點過了,承受不起。

這就跟欠別人錢和被別人欠錢一樣,只要數量一大,感覺其實差不多,都不怎麼好。

所以,“一客不煩二主”的事還是少做為好,這會給幫你的“主”帶來很多壓力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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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話,儘量多麻煩幾個“主”,每個“主”都輪換出點力,平攤那些“麻煩”,不至於讓多人太閒,一人忙死。

這樣,即便事後感謝起來,每個人只需感謝一點點就好,不必每個都重重有謝,既不會給自己太大壓力,別人也好承受,你還能同時與多人建立密切友好的互動關係,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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