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藍挺升、藍挺晶、藍範忠、藍榮富提起公訴

日前,上林縣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藍挺升、藍挺晶、藍範忠、藍榮富提起公訴。經審查,被告人藍挺升、藍挺晶、藍範忠、藍榮富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一人輕傷,構成尋釁滋事罪;藍挺晶、藍榮富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該案件在本地具有較大社會影響。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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