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中,还是有些比较奇葩的人,以各种方式,诠释了什么叫“疫情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
- 故意吐口水,导致医护人员被感染;
- 隐瞒武汉旅行史,有发热症状,还在公共场所到处跑;
- 冲撞各地的防疫卡点;
好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第一时间就联合下发了一些通知,把这些人的非法行为“安排”的妥妥当当。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个是《刑法》第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条里面规定的, 情节不严重的,3年到10年;情节严重的,10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
此次疫情中,以下行为都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 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全国各地警方不断有相关通告出来,所以不幸感染了肺炎,老老实实在医院就医。不要到处乱跑,不然至少是3年牢狱之灾起步啊!
妨害公务罪
这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此次疫情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甚至是各地设卡从事公务的地方人员,都会被以妨害公务罪处罚。
这次肺炎,各地也是有不少这种二愣子,觉得自己牛逼,各种冲卡,最后不都老实了吗!
故意伤害罪
之前不断出现伤医事件,医生都成为一个危险职业了。所以这次国家也是明确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如果是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希望大家都能多体谅下医护人员,不要再去伤害这些白衣天使们了。不然,没有了医护人员,普通人怎么可能斗得过这狡猾的冠状病毒。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都会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得不说,现在各种谣言乱飞,一些人真是居心叵测。各种平台每天都有不少辟谣,真不知道这些造谣的人怎么想的。
希望最后疫情控制好之后,能够把这些造谣的人全部捉起来。
还有其他不少罪,这里不一一写了,感兴趣的话,可以搜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里面有特别详细的说明。
最后,希望疫情早日被控制住,大家都能出去挣钱、养家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