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組分立後企業繼承和資質重組分立情況的說明
為適應市場發展著力打造高新技術企業,提升企業競爭力,根據企業經營發展需要,北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母公司”) 決定通過公司資質重組分立的方式將“母公司”的
1、建築工程總承包三級、
2、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三級、
3、機電工程總承包三級、
4、石油化工總承包三級
5、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三級、
6、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
7、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
8、建築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叄級、
9、建築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二級、
10、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承包二級、
11、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二級、
12、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
13、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工程專業承包二級,
14、特種工程(結構補強)、
15、特種工程(糾偏與平移)、
16、模板腳手架、
17、勞務不分等級”
資質及部分相關技術人員、設備,重組分立至北京子公司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並達成了重組分立方案(附後)。
該重組分立方案業已經母公司、子公司分別於2020年8月15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的全體股東大會討論通過。現就有關人員、設備、資質、債權債務及未完工程等方面的繼承和資質重組分立情況作如下說明:
1、從2020年09月01日起,“母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由“子公司”負責聘用,員工的工資等福利由“子公司”負責發放,上述人員2020年09月01日前的工資等福利仍舊“母公司”負責發放,“母公司”的其餘員工仍舊由“母公司”負責。
2、2020年09月01日後“母公司”的相關施工設備、儀器、機具等由“子公司”負責接收。
3、資質重組分立前,“母公司”承攬的在建工程項目的保修、收款、結算等工作由“母公司”負責,發生的所有費用從“母公司”相關項目賬戶列支:上述項目的債權、債務等由“母公司”作為法律主體負責到底。資質重組分立後,“母公司”新承接的工程項目由“子公司”負責,相應的債權、債務由“子公司”負責。資質重組分立後“子公司”新承接的工程項目由“子公司”負責,相應的債權、債務由“子公司”負責。
5、本次資質重組分立以後,“母公司”向行業主管部門申請註銷“17項施工”資質;現有的“17項級”資質按有關文件規定重組分立至“子公司”,由“子公司”接收管理。
6、子公司分立完成後、將子公司百分百的股權和經營權 轉讓、轉讓方需要在2020年9月30日前,將收購意向書及收購方案發送有限 [email protected] 郵箱。或電話聯繫:13366342626 張先生!
特此說明!
北京 國企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 轉讓方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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