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記者溝通,賠償事宜得以解決
4月17日,讀者王先生反映,幾個月前,樓上跑水把他家泡了,賠償一事一直無人管,希望記者幫忙溝通。
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在乙烯興化村120號樓,有一處房屋,其岳母在那裡居住。去年12月29日,岳母突然打電話,告訴他樓上跑水了,把家裡泡了。
王先生趕到時,供水的工作人員正在進行處理,家裡的棚頂、牆面被泡,有一個燈不亮,有一扇門也關不上了。
王先生說,他當時問了供水部門,但對方表示賠償一事他們不負責。後來,他得知樓上的房屋沒有賣出去,歸石化公司管理,他反映了此事,但得到的答覆是:會向領導彙報,等信。
因為趕上過年和疫情,這件事一直沒有解決。
“樓上跑水讓我家遭了殃,維修或是賠償,總該有個說法。”王先生說,這兩天,他又去找了相關部門,但賠償一事,仍然沒有解決。
那麼,事情是否如王先生所說呢?當日,記者向市水務集團進行了核實。
市水務集團興臥水務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19年12月29日中午,他們接到居民報修,興化村120號樓5樓漏水,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看見水從門縫往出流,樓道也有很多水。
當時,維修人員聯繫不上房主,無法進入房間,有居民找了開鎖公司,維修人員才得以進入。
據開鎖的人說,這房子不是個人的,沒人住。
該戶室內水錶爆裂,維修人員趕緊關閉了水閥,對水錶進行了簡單處理。
工作人員表示,正常室內水錶、管線等維修,都是有償服務,但此事情況緊急,他們進行了處理,當時樓道都是冰,特別影響居民出行,怕有居民摔倒,維修人員還對冰面進行處理,當晚忙碌到8點,才清理乾淨。
既然漏水一事確實存在,此事又將如何解決呢?
4月17日,記者與石化公司房管部門工作人員取得了聯繫。
對方告訴記者,正常把樓下泡了,房管部門需要去現場評估,看看是賠償還是維修。因為疫情,這件事耽誤了,房管部門沒說不處理,處理事情都需要過程,他們已經和當事人談完了,一定會把這件事處理好。
截至發稿前,問題已得到解決。
大慶晚報記者 範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