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科舉的時代,中國人怎麼考試?

又到了一年一度高考季。提起考試,幾乎每個人都知道他的淵源——科舉制,更有甚者,把科舉制視為中國的一大發明。不過,科舉制並不是橫空出世,早在科舉制成立以前,中國人就已經有考試製度了,而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各階層的興衰,對於考試製度的影響極為深遠。那麼,在沒有科舉制的時代,中國人是怎樣考試的呢?為什麼這種考試,最終會變成了科舉制度呢?

《禮記》中的考試思想萌芽

早在先秦時期,人們就有了考試取人的思想萌芽,《禮記》中就有不少相關的論述。比如《禮記·王制》就提到:

司馬辨論官材,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後官之。

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

按照《禮記》的思想,有關官員要向天子推薦“賢者”,至於被推薦的“賢者”是否合格,就需要通過“論辯”來考察。在這裡,“論辯”已經有點考試的意思了。

《禮記·學記》裡還提到,貴族子弟進入學校學習,也需要“中年考校”。每隔一年,就要“考校”一次,看看學業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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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中隱含著考試思想

當然,“論辯”“考校”未必就是考試,《禮記》裡的內容也未必全在周代實施過。不過也可以看出,無論是針對政府從業人員,還是面向學校學生,古人都認為通過一定的程序,可以檢測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

這就成為日後中國考試製度的濫觴。

漢代的太學“畢業考試”

西漢元朔五年(前124),漢武帝正式成立太學,《禮記》中的考試思想萌芽,開始獲得實踐。

太學最初招收了50名學生,這些人都是18歲以上,儀表堂堂。他們一般是從《魯詩》《韓詩》《齊詩》《尚書》《易》《禮》《公羊春秋》這7個科目(即“五經七家”)裡選擇一個,然後跟隨相應的博士進行學習。當然,學有餘力者,也可以兼學其他科目。

在太學學習一年以後,太學生就要參加經術射策的考試,只要一門通過(“能通一藝以上”),就可以從太學順利“畢業”。當然,由於西漢太學的大多數學生只學一科,所以只要把自己這一門專業課拿下,就可以畢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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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漢代太學講經的畫像磚

太學“畢業”後,朝廷會根據太學生的考試水平授予官職。漢武帝時,太學生的考試成績被分為甲、乙兩科;漢宣帝時又增設丙科。甲科成績最好,乙科次之,丙科最低。獲得甲科的人,授予郎中之位;乙科授予太子舍人;丙科則為文學掌故。

也就是說,畢業考試成績關係到未來的飯碗,從這個角度說,太學的“畢業考試”又是太學生們的“入職考試”。

不過,關於太學生考試是怎麼分成甲、乙、丙三個等級的,還有爭議。比如給《漢書》作注的顏師古就認為,考試的時候,考官已經把試題按難度分級,考生自己去選題作答。也就是說,考前我選的是乙科,如果考過了,我就被按乙科錄取,授予太子舍人。

而《後漢書》注引《前書音義》則表示,顏師古瞎扯呢,按正常規矩,應該是考生作答以後,根據考試成績來確定誰是甲科、誰是乙科。

相對而言,後一種說法似乎更靠譜。

但不管怎麼說,西漢太學的“畢業考試”都是要分等級的,而且還會有“掛科”的情況出現。“掛科”生可以選擇繼續留在太學裡學習,來年再考;一直掛就可以一直考。看來范進也是自古以來就有的。

通過太學經術射策考試來入仕,在西漢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不過既然這個考試有掛科的,那就仍然有通過率的問題。西漢末年平帝時,太學經術射策考試,甲科錄取40人,乙科20人,丙科40人,合計100人;而當時的太學生已暴漲至1萬餘人。即便按照正常時期太學生1000人計算,那麼通過率也只有10%。考過司法考試的朋友都應該知道,10%的通過率意味著什麼。當然,這個粗算的通過率並不準確,也僅供大家參考。

除了通過率,還有就業率的問題。太學生的人數越來越多,不說王莽時有1萬、桓帝時有3萬這種巔峰時期,就是平時也大體保持在一兩千人的規模。就學、畢業的學生越來越多,可是漢朝政府能提供的相關職位卻非常有限,於是太學生的就業便“壓力山大”,甚至在東漢靈帝熹平五年(176)和獻帝初平四年(193),朝廷要破格給60歲以上的太學生分配工作。

畢業即失業,看來學生的焦慮也是自古以來就有了。

漢代的“司法考試”

除了學校裡有考試,漢代政府部門裡也有。

最一般性的叫史書考試。當然大家不要望文生義,這個考試不是考歷史的,而是考文字讀寫能力的。

漢朝剛建立時,蕭何制定了一個有關政府錄用人員的法規。按照規定,由太史組織考試,參加考試的學僮如果能夠背誦9000字以上的書,就錄用為“史”;如果再通過了“六體”或“八體”考試,就會根據其成績高低,錄用為尚書令史或御史令史(蘭臺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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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中的蕭何

這裡參加考試的學僮,可能是來自各郡培養文吏的學校,在秦代稱為“史子”;而考試的內容,基本上就是《倉頡》《史篇》這些秦代傳下來的啟蒙識字課本。

看起來,史書考試可能秦代就有了。由於在政府裡擔任官吏,識字寫字是最基本的技能,所以史書考試其實就是一個最基礎的政府從業資格考試。

這個考試到了東漢突然升級了。

東漢自光武中興以來,尚書檯權力漸重,光武帝對尚書檯官吏的選拔非常上心。尚書檯在各曹尚書下設有尚書郎,尚書郎下又有令史。本來按照舊制,尚書郎開缺,一般由令史補上去。當然,這些令史在入職時,早就通過了史書考試。

但是光武帝卻改變了這個制度,改用察舉而來的孝廉郎(後面詳細說這是個啥)來擔任尚書郎。由於孝廉郎在入職前沒有參加過史書考試,因此在他們擔任尚書郎前,有關部門又安排了

箋奏之試

箋奏之試的考試內容有兩個,一個是“試箋奏”——也就是公文寫作,這個好辦,掌握格式技巧多練習就好;另一個則是“結文案”——也就是說要熟練掌握東漢的律令,並能夠根據這些律令來斷案。這就是一個很專業的技能考試了,堪稱是當時的“司法考試”。

按照規定,尚書郎箋奏之試要求缺1人,就要有5人參加考試,錄取率20%,基本也趕上現在司法考試錄取率較高時的水平了。

首個全國性官員選拔考試製度——陽嘉新制

太學“畢業考試”存在通過率和就業率問題,整個東漢幾乎找不到從太學直接畢業入仕的典型案例,有學者推測,這些太學生可能都去參加察舉了;另一方面,參加尚書郎“司考”,首先要成為孝廉郎才有考試資格。那麼察舉是什麼呢?孝廉郎又是什麼呢?

簡單來說,察舉是一種選官制度,它要求宰相、地方長官等高級官員發現身邊的人才,按照相應的科目,定時或不定時地向中央推薦,隨後由中央任命這些被舉薦的人才為官。

察舉有很多科目,孝廉是其中之一。打個比方,今天我們在學校裡也有很多科目,比如語文、數學、英語,你的語文特別好,被班主任發現了,便向上級推薦;這樣,就可以稱你是被“舉語文”了。“舉孝廉”的意思大體如此。

被舉孝廉後,就可以到中央政府拜郎官。郎官主要的職責是充任宮殿宿衛,保護皇帝安全;由於經常跟皇帝見面,就有機會讓皇帝發現你的才能。因此“拜郎”在當時是非常榮幸的事情。舉孝廉而拜郎的,就被稱為“孝廉郎”;太學畢業後甲科授予的郎中,也是郎官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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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鼎鼎的司馬相如,擔任郎官期間可沒少討漢武帝歡心

當然,成為郎官後,雖然有職責在身,但嚴格來說還只是“預備官員”,還需要獲得任命才能正式走上真正的工作崗位。甚至於有時還要通過入職考試,比如前面提到的尚書郎箋奏之試。

包括孝廉在內,早期的察舉制度沒有考試。不過在東漢突然發生了一次改革,這次改革誕生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全國性選官考試製度——陽嘉新制

東漢順帝陽嘉元年(132),尚書令左雄上疏,提議對孝廉察舉制度實施改革。漢順帝批准了左雄的方案,並在這年十一月正式宣佈改革措施,由於當年是陽嘉元年,所以新制度被稱為陽嘉新制。

新制規定,被舉孝廉者,必須達到40歲;孝廉被舉薦到中央後,還要參加中央組織的考試,只有考試通過,才能被中央認可,正式以孝廉拜郎。

考試的科目有兩種:一種是針對儒生的,叫“諸生通章句”,也就是儒學經術知識考試;另一種是針對文吏的,叫“文吏能箋奏”,考試內容和尚書郎箋奏之試一模一樣,就是公文寫作和司法案例分析。孝廉根據自己的身份和特長,選擇其一應試即可。

孝廉考試的環節有兩個。孝廉來到首都雒陽後,首先到三公(宰相)的公府參加筆試,也就是“諸生通章句”或“文吏能箋奏”。

接著,孝廉到北宮南闕的端門參加複試

今天北京的故宮依然有端門。在漢代,端門是宮城南闕的城門,負責守衛這裡的是公車司馬令。當時臣民上書或皇帝徵召,都要經過公車司馬令和南闕城門,後世戊戌變法前夕的“公車上書”,其稱謂即可溯源至此。而公車司馬令掌管的端門,就是一個經常舉行察舉對策的地方,甚至端門對策因此被稱為公車對策。選擇這樣一個地方作為孝廉的複試地點,可見仍有“求賢”“求言”的意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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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雒陽城

端門有屋宇,可供人們在裡面活動。端門複試由尚書省的長官尚書令及屬官尚書郎主持,形式大抵是尚書省官員對孝廉進行審查,有疑問的地方直接詰問,孝廉要做出滿意的回答,否則就有可能通過不了複試。

比如陽嘉新制實施以後,有一個叫徐淑的孝廉,年齡還不到40歲,按新制是不能舉薦的。主持複試的尚書郎便對徐淑提出質疑。徐淑卻回答:“詔書上說了,如果有顏回、子奇這樣有才華的人,那麼察舉的時候就不用受年齡限制,所以我們郡就把我舉薦來了。”尚書郎被徐淑噎得啞口無言。

時任尚書令的左雄也在現場,立刻怒懟了回去:“當年顏回‘聞一知十’,孝廉你現在是‘聞一知幾’?”徐淑無言以對,於是遭到遣返,“舉孝廉”當然也就泡湯了。

可以說,陽嘉新制和今天的單位招聘考試、研究生考試很像。第一個環節是筆試,考的是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第二個環節是面試,要對參加考試的孝廉有更加深入的瞭解,尤其是複試重點在審查,這又有點政審的意思了。

陽嘉新制還有一些別的內容。比如光武帝規定,舉孝廉之前,郡太守要委任被舉者擔任一些職務,讓他熟悉行政事務,順便也觀察一下這小子是不是有真才實幹,這被稱為“試職”制度,有點先實習再轉正的意思。陽嘉新制實施以後,不僅公府舉薦人才前也需要試職,而且試職也要求要滿1年。

陽嘉新制是中國第一次以中央名義,全國範圍內舉行的選官考試。考試的意義當然在於進一步選拔人才,不過被舉孝廉者要先試職,再被舉主推薦,最後才是考試。考試是隻是一個輔助手段,在當時並不是太受人重視。

何況東漢時期察舉科目甚多,除了孝廉科外,只有賢良科有類似考試的“對策”(嚴格來說並不是考試)。那麼為什麼只有孝廉科出現了考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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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察舉孝廉制度的漢武帝

察舉制度其實是一個大雜燴,包容的項目甚多。漢武帝以來,一方面“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需要儒生參與儒家官方意識形態的建設;另一方面仍遵循秦代以來以吏治國的基本原則,需要文吏維持政府的運轉。這樣,在選拔官員方面,就需要儒法並重,同時給儒生和文吏提供仕途。

比如儒家提倡“求言”,察舉就有賢良科;儒家要求地方向中央“貢士”,察舉就有秀才(東漢稱茂才)、孝廉科;法家要求吏道,察舉就有尤異、廉吏科。

大多數察舉科目面對的對象都比較專一,或儒或法,但孝廉科卻不同。

孝廉,從名字就能看出來,是重視“孝”和“廉”的科目。儒家主張孝,法家主張廉,孝針對儒生,廉針對文吏,因此從漢武帝設置孝廉科開始,這個科目就是同時面向儒生和文吏的。也正因如此,孝廉的包容性最強,甚至左雄設計考試,都要分別為儒生和文吏提供“諸生通章句”和“文吏能箋奏”兩種形式。

儒家重“德”,法家重“能”,考試方法重“文”。其實漢代察舉長期受“德”“能”“文”三種因素支配,不過陽嘉新制打破了三種因素的分量,於是引起了大量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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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衡表示對察舉考試很不滿

比如那個既發明了渾天儀、地動儀,又與司馬相如、揚雄、班固並稱“漢賦四大家”的張衡,就對陽嘉新制極為不滿。理由是“自初舉孝廉,迄今二百歲矣,皆先孝行,行有餘力,始及文法”,結果現在卻因為要進行考試,而忽略了孝行,這太不像話了。

其實張衡吐槽並沒有吐在點子上,因為順帝下詔舉孝廉的時候,是稱“考德行,試其經奏”,畢竟考試之前,原則上是還是得思想品德過關。不過品德這種東西畢竟沒法通過考試來考出來,所以只能要求舉主們自己去考察了。

除了張衡,胡廣也提出了異議。胡廣是東漢重臣,三公從司空、司徒到太尉做了個遍,最後更是做到上公太傅。與張衡重“德”相反,胡廣重“能”,覺得考試這種小把戲不實用,強烈要求把“六奇之策”“鄭、阿之政”這些實幹技能作為察舉的重要標準。

有關考試存廢的爭論,直到三國時代仍然沒有消停。

魏文帝曹丕在位時,三公府上又為這事兒吵了起來。當時一部分人認為“舉孝廉本以德行”,要求廢除考試;司空王朗(對,就是小說裡被罵死的那位)則堅持“試之以事”,主張考察能力;最後,還是支持考試的司徒華歆說服了曹丕,把考試製度保留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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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徒”出馬,想必“必有高論”

東漢時期,陽嘉新制總體上還是較好地執行了。不過,有些規定從一開始就開了小差,比如關於40歲舉孝廉的限定,就沒能很好的貫徹。還在陽嘉年間,就有陳球以20多歲舉孝廉;靈帝熹平三年,曹操也以20歲舉孝廉。所以40歲舉孝廉的規定幾乎成了一紙空文。到了曹魏黃初三年(222),曹丕正式廢除了舉孝廉的年齡限制。

此外,曹魏的孝廉考試還有更為重大的調整。

陽嘉新制提供了儒生和文吏兩種考試,但是隨著試職制度的推廣,儒生與文吏的融合,兼有儒學知識和文吏技能的人越來越多,特別是漢末名士聲名鵲起,單純的文吏地位越來越低。

曹魏剛建國時,曹丕遵循陽嘉新制,仍然是儒生、文吏並稱,但實際上以文法舉孝廉者極少。也就是說,對於純文吏,法律規定你有舉孝廉的機會,但是卻沒有人給你這個機會。

這也暴露了察舉制度的弊端:核心環節是舉主舉薦,而不是才能的考試;不能獲得推薦,你再能考也沒用。

太和二年六月,魏明帝曹叡下詔,要求“貢士以經學為先”。從此,舉孝廉成為儒生士大夫的專利,過去兩種形式的孝廉考試,也合併成為孝廉試經。

西晉:自由報名考試的萌芽

東漢以來,世家大族逐漸興起。到了漢末,衣冠世家的文化色彩日漸濃厚,至三國時期逐漸形成了士族。曹魏建國後,九品中正制與清途(清官入仕遷轉之途)結合,士族不費吹灰之力,靠著門第即可獲得高貴職位。這樣的日子久了,誰還會苦哈哈地找人推薦參加考試?

士族勢力膨脹,在西晉時期更是勢不可擋。特別在很多人眼裡,司馬氏建立的晉朝就是一個士族王朝。不過在西晉初年,晉武帝司馬炎卻反其道而行之,大力興辦察舉;比起漢魏,司馬炎比任何一位皇帝都更加重視考試的分量。在此期間,考試製度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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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炎也做了許多扶持寒門子弟的事兒

首先,除了孝廉試經,察舉的秀才也需要參加對策考試,這是史無前例的。漢魏時期,需要參加對策的是賢良科。按照傳統,皇帝會就重大政治問題向全天下廣泛徵求意見與建議,被舉為賢良方正者,就要來到首都參加對策,也就是根據皇帝的命題寫篇時政作文,跟今天公務員考試的申論很像。

由於這種對策帶有求言性質,因此並不會有“掛科”現象。也就是說,只要被舉為賢良,不管“申論”寫得怎麼樣,都會被錄取授官。所不同者,在於皇帝和有關部門會根據“申論”寫得好壞,排出個名次而已。所以,賢良對策其實並非真正的考試。

秀才對策就大不相同了。晉代法律規定:

舉秀才必五策皆通,拜為郎中,一策不通,不得選。

也就是說,一共有五道“申論”題,被舉為秀才者必須五道題都過關,才能被錄取。有一道題不行,準秀才就得掛科。

一般來說,在每年十月到十二月間,各級有舉薦權的長官開始舉薦人才,這些被舉薦的秀孝(秀才和孝廉)於次年的正月或二月,到首都參加考試、接受審察。秀才對策由尚書省官員主持,而孝廉試經則由博士主持。

除了察舉有孝廉試經、秀才對策,西晉繼續保持學校考試製度。只不過當時為了照顧士族,在太學之外,又設立了士族學校——國子學。國子學生和太學生通過“畢業考試”後,與秀孝一樣,授予郎官。

西晉的郎官又稱散郎、王官,與漢代不同之處在於,他們不再擔負宮殿侍衛、獻言建策的職責,而成為純粹的“預備官員”——拿著俸祿,等待正式的官職任命。

無論是秀孝考試還是學校考試,西晉都會根據考試結果,分成上第、中第、下第三等,上第授予議郎,中第授予中郎,下第授予郎中。三種郎官的不同之處在於,在等待正式遷調任命之前,所拿的工資不同,待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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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族社會,拼爹第一

至於日後被任命的官職是高是低,對不起,跟考試成績無關,在這個士族橫行的社會,好好“拼爹”吧。在那個年代,通過考試、拜為郎官卻常年不給正式官職任命的大有人在。

即便如此,西晉的考試也還是有一個難掩的閃光點——白衣試經。

漢魏時期,雖然一直可以通過學校考試而進入仕途,但前提是必須先也學籍。有了學籍,在學校裡學習,才談得上參加“畢業考試”,才談得上通過考試後授予官職。

而到了西晉時期,法律明文規定:

諸生有法度者及白衣,試在高第,拜郎中。

當時,在“國立學校”讀書的學生,有專門的制服;而那些非官學的學生以及自學者,自然沒有制服,因此被稱為“白衣”。

因此,根據西晉法律,沒有在國子學、太學等官學學習的學生,包括在家裡自學者,都可以參加學校考試。看來,西晉的學校考試已經不能叫“畢業考試”了,畢竟這個考試允許“自考生”參加。

其實早在曹魏時期,魏明帝就規定郎吏可以申請參加由博士主持的經學考試,但這畢竟是一時之制,範圍有限。而西晉的白衣試經,卻已經明明白白寫入了《晉令》。

白衣試經,已經隱含了日後科舉考試的自由投考形式萌芽。

梁武帝:打破考試的身份限制

晉武帝將察舉和考試搞得風生水起,表面上看熱鬧非凡。然而,畢竟胳膊擰不過大腿,“秀才對策”“孝廉試經”“白衣試經”等考試,很快就淹沒在士族的九品清途之中。東晉“王與馬共天下”,在門閥制度之下,連皇帝都被架空,被士族摒棄的察舉考試和學校考試,自然也難登大雅之堂。

當時,察舉和學校考試成為社會中下層嶄露頭角的最後窗口,雖不乏有陶侃(傳說中的陶淵明曾祖父)這樣的人物,由察舉考試起家,一路做到一品大員;但大多數由察舉走上仕途 者,或默默無聞,或碌碌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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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侃這樣的人物,畢竟是鳳毛麟角

東晉末年,士族轉衰,掌控朝政的劉裕著手振興察舉制度。整個南朝,察舉制度復興,學校制度漸盛。

南朝察舉與學校,與漢魏最大的不同就在於對考試的越發重視。

南朝的察舉考試由尚書省的吏部曹負責,擬定考題的一般是吏部郎中(南齊則是中書郎)。不過,考題都是以皇帝的口吻發問的。比如梁武帝天監三年(504)的考題,就是以“問秀才,朕……”的形式來提問的。

那麼具體考些什麼呢?秀才對策與西晉一樣,仍然是考五道“申論”題,原則上跟時政有關。比如上面提到的梁天監三年的考題,就涉及到如何使國家富足、如何使言路暢通的問題

當然,這只是原則上,實際上秀才對策最重視的是文章的文采,由於士族都是文化大族,六朝文采斐然,因而南朝的秀才科格外受到士族青睞。

南朝秀才對策的通過標準,與西晉還是略有不同。

宋明帝泰始三年(467),頒佈了新的秀才對策考格。新制規定:秀才考試成績分為四等,五道“申論”題全部通過的為上第;通過四道和三道的為中第;通過兩道的為下第;只通過一道或一道都沒通過的則為不及第。這樣一來,秀才的考試難度和錄取比例比西晉要高多了。

孝廉試經,大概是10道有關經學簡答論述題。相比於秀才對策的文采飛揚,孝廉試經更講究對經典的記憶準確。

不過這個考試也不是全靠死記硬背,還是有發揮考生才氣識見的餘地。正因如此,有人就將秀才和孝廉的考試文章編成了《孝秀對策》,你是當“高考作文選”也好,還是當文人雅集也罷,總之這些文章自有他們的文學價值。

秀孝考試靠寫文章,自然是筆試。而南朝的學校考試卻採取口試,這個考試稱為明經射策,兼有學校畢業考試和入仕資格考試的性質,入學者要學滿1年才有考試的資格。

沒科舉的時代,中國人怎麼考試?

梁武帝蕭衍,他對南朝的政治、經濟、文化均有重大影響

南朝的學校考試也面向“自考生”。天監五年(506)五月,梁武帝即下詔:

詔能通一經,始末無差,許以敘錄。

只要考試能通一經,都可以錄取,授予官職,參考者的門第身份不受限制,沒有學籍的自學者也在其中。

梁武帝的明經策試打破了士族社會的身份限制,比西晉的白衣試經有了更大的發展,距離科舉制度的自由報名投靠又近了一步。

不過,開放考試報名條件的同時,梁朝明經策試也遇到一些問題。由於國子學和太學員額有限,管理嚴格,許多不學無術的貴族子弟無緣入學,只好也來參加“自考”。據《顏氏家訓》記載:

梁朝全盛之時,貴遊子弟,多無學術……明經求第,則顧人答策。

這幫不學無術的士族N代,索性找“槍手”去參加考試。可見,有考試的地方,就少不了作弊。

北齊:更自由的考試機會

南朝考試越來越擴大化,北朝也沒閒著。

北朝察舉考試中,最基本的仍然是秀孝。考試內容與重點跟南朝差不多,所不同者,北朝秀才對策由中書省主持,孝廉試經先由中書省、後由集書省主持,而考試成績的評定、考後官職的授予則由尚書省吏部考功郎中負責。

考試當天,考生們頭戴進賢一梁冠,身著絳公服,象徵著已具備入官資格。進入考場後,考生席地而坐,開始作答。考試結果按成績分為上、中上、中、下四等,上和中上兩等授予官職,而中和下等實際上等於落第(即落榜)。

雖然自漢代以來,察舉考試就有落第規定,但實際上落第並不普遍。畢竟察舉制度的核心是推薦而不是考試,考試只起輔助作用。但是北齊時,明文記載了馬敬德、劉晝兩人因考試不過關而落第,這是察舉歲舉中落第者最早的姓名可考者。

這說明在北齊的察舉中,考試的作用越來越大,察舉合格與否的核心不再是推薦,而是考試成績。

沒科舉的時代,中國人怎麼考試?

網上總有人把北齊稱為“禽獸王朝”,然而這個短命政權有很多制度對後世影響深遠

北朝考試更具特色的是“求舉”和“推擇充舉”。前面提到的那兩個落第考生馬敬德和劉晝,他們並非是刺史太守主動發現、推薦的,而是自己找上門來,要求地方長官給自己一個考試資格。作為察舉中的推薦者,長官們也沒覺得這個行為有什麼不妥,在進行地方策試、確定他們確實有能力參加考試以後,就真的向中央做了推薦。

這個“求舉”行為,對後世影響深刻。唐代確立科舉制度後,舉人可以向地方長官“投牒自進”;而地方長官也要通過考試來確認舉人確實有應試之才,然後舉人才參加貢舉。可以說,科舉制的這一程序,正來自於北朝的“求舉”。

除了“求舉”,北齊還有“推擇充舉”制度,也就是孝廉可以直接從地方學校(郡學)的學官(博士、助教)和學生中推舉出來。郡學每隔三年有一次畢業考試,孝廉實際上也是一次經術考試,所以在實行“推擇充舉”以後,地方學校考試與察舉孝廉成了一回事。可以說,此時的學校不僅是專門的知識培訓機構,更是直接為察舉考試服務的,這就將學校和全國性選拔考試更緊密地聯繫在了一起

科舉制前夜

至此,科舉制該有的要素,察舉制幾乎都有了。

察舉制的中心環節,從舉薦轉移到考試;

察舉的標準,由兼及“德”“能”,變成以專門的文化知識檢驗;

察舉的長官,由舉薦權力,變成蒐羅文人以應試的責任;

察舉考試的程序不斷嚴密化、規範化;

南朝自學者可以申請參加明經策試,北朝士人可以自由“求舉”獲得考試資格,自由投考制度正在醞釀;

梁朝國學可以考舉明經,北齊郡學能夠“推擇”孝廉,學校與選官考試的聯繫越來越密切。

一個全新的科舉考試時代,呼之欲出。

參考文獻

《禮記》

《漢書》

《後漢書》

《後漢紀》

《三國志》

《宋書》

《梁書》

《北齊書》

《隋書》

《藝文類聚》

《通典》

《文選》

閻步克:《察舉制度變遷史稿》,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安作璋:《秦漢官制史稿》.[第2版],齊魯書社,2007

謝青 湯德用:中國考試製度史,黃山書社,1995

孫培青 裘士京 杜成憲:中國考試通史.(1)先秦至隋唐五代,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

[日]宮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研究——科舉前史,韓昇 劉建英 譯,中華書局,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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