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10部门出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 给予创业补贴和场租补贴

央广网贵阳4月23日消息(记者孟海)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措施》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措施》指出,符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领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从2020年2月起至2020年6月止,对以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

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2020年上半年,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气费用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商贸流通、餐饮食品、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行业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价格按照相关部门出台的阶段性降低用电、用气成本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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