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案之空印案——是怎么回事?

历朝历代官吏的贪污腐败,都是一个王朝毁灭的主要原因。治国必先治吏,治吏首先必须反腐倡廉,惩治贪污受贿。而历史上反腐败惩治贪污受贿最严厉的时期——明太祖朱元璋!史书上记载了明太祖朱元璋杀贪官之多,之酷烈,诛连之广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朱元璋对贪官的憎恨厌恶,让明初洪武年间的众腐败分子,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心惊胆颤!对贪污官员,朱元璋毫不手软,除恶务尽,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放过一个,所以一件贪污大案到后来竟演化出无数冤狱。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空印案”。


明朝大案之空印案——是怎么回事?

洪武初年规定,每年各布政司(省)、府、县都要向户部(相当现今的财政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而所有钱粮和军需等款项都得先层层上报,由县报给府,府报给布政司,布政司报给户部。到了户部,户部官员就要进行比对审核,其所掌握数字必须与各地布政司收支款项总和数字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以结项。如果有一点儿对不上,整个文册便要被驳回,须重新填报。重新填报倒不是太麻烦,关键的就是要将重新做好的账目盖上地方各级政府的印章。这就需要税收官再回到地方官府,重新造好账册,然后加盖好地方官府的官印再送到中央户部来。即使再到南京,也不能保证不出错。


明朝大案之空印案——是怎么回事?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人想出一个“聪明”的方法:就是在上南京去呈报钱谷账册时,顺便携带好由本地政府加盖了官印的空白报表,以便在与户部反复核对数字时,一旦需要返工,就可以在京城就地填报,这样既可免去往返路途的颠簸,又能节省大量时间。

这个方法提高了官员的办事效率,又免受奔波之苦,逐渐成了官场的潜规则。不过没多久,秘密就被皇帝发现了。生性多疑的朱元璋认为这肯定是相关部门上下舞弊、共同贪污。于是龙颜震怒,一声令下,全国13个布政司、153个府、234个州、1171个县的大小官员,不论清贪良莠全部以“欺君”的罪名处死;副职以下的官员鞭打一百大棍,充军或者流放远方。

明朝大案之空印案——是怎么回事?


一时间,如同黑云压城,人们惊恐不已。就在这时,一个叫郑士利的人却冒死上书,为此案打抱不平。郑士利是郑士元的哥哥,郑士元因为空印案被逮捕入狱。他借着洪武九年皇帝下诏求言的机会,写了洋洋洒洒数千字,上书皇帝,为此案辩白。

上书说空印文册所用的是骑缝印,并不是一纸一印,难以作奸犯科。钱粮的数字是由府到省,再由省到部,最后由部定夺,数字上出现一些差错在所难免,如果发现问题,必定要先填报后盖印的话,麻烦就大了。从省府到京城,近的三四千里,远的六七千里,往返一次,就要到第二年了,实在是费时、费力、费财。何况这种做法自古就有,又是权宜之计,何必要这样深究罪责呢?而且,国家的责任在于立法要明示天下,而后才能给犯罪的定罪。大明朝没有空印之律。现在被杀的都是一些地方官,人才难得,杀人不可能像割草一样。

明朝大案之空印案——是怎么回事?


奏章写成后,郑士利在旅店里关起门来哭了好几日。他的侄子问他:“叔叔为什么这样悲伤?”郑士利说:“我有奏章将呈献给皇上,但必定会触怒天子,我一定会因此惹祸上身。若杀了我,能救活几百人,我也死而无怨了。”可惜,朱元璋眼睛里不揉沙子。把郑士元,郑士利罢官流放。然后下旨按空印文书署名抓人逮捕下狱。一时地方布政司衙门,按察衙门被下狱者达数百人,有官员方克勤本来被郭桓案牵连入狱一年,本来就要释放又被空印案拖累,又被入狱最后狱中病死,真的是倒霉之极!这个方克勤,就是后来被永乐皇帝朱棣诛十族的方孝孺老爸。空印案最后还是被朱元璋杀头杀了数百人才了结。

朱元璋对空印案的处理,虽然将问题扩大化,冤枉了很多人,但在当时确实震慑了官僚队伍,让大小官员如履寒冰,不敢轻易造次。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在全国推行黄册制度,以此用来管理户口、征调赋税摇役,并派监察御史对黄册实行审计,此制度一直延续至明末。

明朝大案之空印案——是怎么回事?


洪武十八年(1385年), 明太祖朱元璋亲自编撰了一部汇集刑法案件的书《大诰》,是一部严刑惩治吏民的特别刑法,也是明初推行重典政策的产物。由于过于严酷,在朱元璋死后,后世不再采用,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到了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五月,明政府正式颁布了《大明律》,这是国家第一部根本大法,朱元璋在《明律·吏律》中专列《公式》一章,明确了对各种违反公文制度的约束条款,共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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