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村民强揽工程终获刑

东南网讯 违反市场公平秩序,强揽工程是犯罪行为,终难逃牢狱之灾。近日,浦城县检察院公诉一起强迫交易案,被告刘某被法院以强迫交易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7年4月,浦城县太平村村民刘某等9人,采用语言威胁等方式,以高出市场的价格,向在当地施工的某机电公司强揽升压站土方工程中的挖土及清淤部分,工程金额为99000元,造成业主方损失33000元。同年5月、6月,刘某等人继续以阻拦工地施工、运输等方式,以高出市场的价格向某建筑公司强揽光伏工程中管桩运输、铁丝网建设、电缆沟挖掘等工程,后因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未能得逞。

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通过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但鉴于刘某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全部犯罪所得,自愿认罪认罚,浦城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周珂维)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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