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建築工地發生弔籃墜落事故-弔籃使用安全規則

山東一建築工地發生吊籃墜落事故-吊籃使用安全規則

8月28日9時許,棗莊市豐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位於巨山街道一建築工地發生施工吊籃墜落事故,致2死1傷。事故發生後,棗莊市薛城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積極救援。目前,薛城區的建築工地已全面停工排查整頓。工程承包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死亡人員善後處理及傷員救治工作有序進行,事故原因在調查中。

吊籃是建築工程高空作業的建築機械,在高層多層高建築的外牆施工、幕牆安裝、保溫施工和維修清洗外牆等高空作業中得到廣泛認可,同時可用於大型罐體、橋樑和大壩等工程的作業。吊籃是一種懸空提升人機具,在使用吊籃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使用安全規則。

關於吊籃檢查驗收

 吊籃的安裝拆卸應由專業人員持證作業,投入使用前,首先,應由項目部進行自檢,完善有關資料,然後由公司安全部門派人參加檢查驗收,最後報監理驗收。其驗收方法和檢查內容如下:

1、 料具檢查:驗收所使用的各種材料、機具應符合有關規定。

2、 檢查驗收時,將吊籃從地面升起0.5m左右,其檢查內容如下:

a、 吊籃安裝是否與現場實際使用位置相吻合。

b、 挑梁安裝及其屋面固定是否符合要求。

c、 鋼絲繩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d、 吊籃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e、 提升機運行是否正常。

f、 安全鎖和限位器是否齊全有效。

g、安全繩是否齊全,1人使用1根,不能共用。

h、使用吊籃的操作人員,有無安全技術交底和培訓上崗。

3、 使用時,每臺吊籃上的操作負責人應填寫使用記錄。

4、 吊籃使用期間,應由主管工長組織有關人員每週作一次全面檢查,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應掛牌告示,直到問題解決後方能使用,並應有記錄。

5、 驗收合格後,應有主管驗收人和參加人員簽字、記錄。以作為資料,存檔備查。

關於現場安全措施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高處作業吊籃》(GB/T19155-2017)。除遵守上述規範外,尚需遵守以下規定:

1、吊籃應有專人負責、專人保養,施工人員相對穩定,未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不準上崗工作,吊籃負責人要堅持每天派人上屋面檢查挑梁錨固和配重情況。要熟悉、掌握《施工方案》。

2、吊籃內最多有2個人上崗工作,必須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帶,安全帶應與安全繩連接。

3、要嚴格控制吊籃載重量,荷載要均勻分佈。吊籃的每米長度內靜荷載不得超過100KG(1KN)。

4、吊籃在使用過程中,當感覺吊籃兩端傾斜時應及時予以調整,以保持吊籃水

平。吊籃兩端相差不應超過15cm。

5、吊籃在外牆懸掛工作時,不允許拆卸籃體本身任何物品。

6、到工作高度時,必須將吊籃與建築物水平拉固後方可開始工作。

7、吊籃提升或下降前,必須首先將吊籃與建築的連接物鬆開後才能操作。吊籃在升降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吊籃的籃體、鋼繩是否與建築物碰撞、擦掛,排除後才能繼續升降。

8、當在吊籃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嚴禁將鋼絲繩作為地線使用,嚴禁將火焰對準(或接近)鋼絲繩和電纜。如發現此種現象,定將嚴懲!

9、嚴禁在雨天、霧天、夜晚(無充足照明)或五級以上大風中使用吊籃。

10、吊籃使用結束後,應將電動提升機用塑料布包扎,防止雨水滲入;離開弔籃時,操作人員必須將吊籃與建築物水平拉固,以防損壞牆面。

11、吊籃只能作為施工腳手架,而不能用作垂直運輸工具。

12、鋼絲繩上不得有砂漿、泥垢、雜物,如發現鋼絲繩斷股、斷絲(超標)等必須更換;如果發現任何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馬上通知維修人員。

13、鋼絲繩尾端超長部分必須懸空放置,要使其能自由旋轉,不能拖地。

14、作好工作日記;當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及領導。

吊籃安全操作規定

1、高出作業吊籃應有經培訓合格的人員操作。這些人員必須年滿18週歲,無不適應高處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進入吊籃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並將安全帶扣在安全繩上(生命繩)。酒後、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3、工作前,必須檢查整機,全部正常後方可作業,吊籃嚴禁帶病作業。使用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

4、吊籃嚴禁超載(630kg),且需勻均載荷。在正常工作中手動剎車,懸吊平臺兩端傾斜超過15cm時應及時調平,操作人員應隨時注意吊籃的運行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操作人員在吊籃平臺內使用電器設備時,低於500w的電器設備可以接在電器箱內的備用電源接線端子上,但高於500w的電器設備嚴禁接在吊籃電器箱內的備用電源接線端子上,必須用獨立電源供電。

6、在高壓線附近作業時,吊籃與高壓線及高壓裝置之間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並應遵守當地電器規程,報有關部門批准,採取防範監督措施後,方能使用吊籃。

7、懸吊平臺懸掛在空中時,嚴禁隨意拆卸提升機、安全鎖、鋼絲繩等。由於故障確要進行修理的,應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人員在落實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8、吊籃不宜在粉塵、腐蝕性物質或雷電、五級以上大風等環境中使用。

9、雙吊點吊籃作業人員必須有兩個,不允許單獨一人進行作業。

10、不允許在懸吊平臺內使用梯子、凳子、墊腳物等進行墊腳作業。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懸吊平臺,不得在空中攀緣窗口出入,更不允許從一懸吊平臺跨入另一懸吊平臺。

11、吊籃不允許作為載人和載物電梯使用,不允許在吊籃上另設吊具。

12、若在工作中發生工作鋼絲繩斷裂、提升機異常聲響等緊急情況,操作人員應沉著冷靜,立即停機並撤離懸吊平臺,嚴禁繼續下行。設備故障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13、吊籃下方地面為行人禁入區域,需做好隔離措施並設有明顯的警告標誌。懸吊平臺欄杆四周嚴禁用布或其它不透風的材料圍住,以免增加風阻係數和安全隱患。

14、鋼絲繩不得彎曲,不得沾有油汙、雜物,不得有焊渣和燒蝕現象,嚴禁將工作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作為電焊的低壓通電迴路。

15、插、拔電源線的插頭之前,必須先切斷電源線的電源。吊籃若要就近整體移位,必須先切斷電源,並將鋼絲繩從提升機和安全鎖內退出。

16、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安全鎖內嚴禁進入砂漿、膠水、廢紙、油漆等異物。每天使用結束後,應將懸吊平臺降至地面,放鬆工作鋼絲繩,使擺臂式防傾斜式安全鎖的擺臂處於鬆弛狀態。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電器箱。露天存放應做好防雨措施,避免雨水進入提升機、安全鎖、電器箱。

17、當現場電壓在342-361V範圍內或環境溫度超過35度時,吊籃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的80%。

18、其它有關施工安全技術、現場操作安全措施、勞動保護、安全用電及消防等要求,請嚴格按國家和地方頒佈的有關規定執行。

操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規定:

1.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對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熟悉瞭解。

1.2、吊籃應由專人操作。

1.3、嚴格執行施工安全規程、規範。

1.4、電源必須接地配備漏電開關。

1.5、工作人員必須系安全帶,並將安全帶系在牢固固定在建築物上的安全繩上。

1.6、距整機10m範圍內不得有高壓線。

1.7、不得超載運行。

1.8、吊籃內的載荷應大致均勻,並及時調偏。

1.9、嚴禁用電動機制動器及安全鎖手剎車。

1.10、安全鎖鋼絲繩不得彎曲、有油汙,不得有砂漿雜物進入安全鎖。

1.11、提升器鋼絲繩嚴禁有油汙、雜物。

2、工作前的準備:

2.1、操作人員在每次使用前應檢查:

2.1.1檢查電源連接點,觀察指示燈點亮情況。

2.1.2按啟動按鈕,檢查平臺是否處於水平。

2.1.3限位開關動作是否正常。

2.1.4提升器與平臺的連接處連接是否牢固。

2.1.5安全繩和安全鎖的連接是否可靠,動作是否正常。

2.1.6提升器、安全鎖工作是否正常。

2.1.7安全繩、安全帶繫結是否牢固。

2.2、檢修人員在吊籃啟用前,應檢查:

2.2.1、提升器:

①電機電磁製動裝置是否正常。

②將一載荷提升到距地面1m處,然後馬上停止上升,若吊籃不停:下滑則檢查電磁製動器間隙,並將間隙調至0.5——0.8mm;上升則檢查接觸器是否失靈,失靈則更換;

③操作運轉中是否有異響、冒煙和怪味;

④是否有異物進入箱體內;

⑤傳動機構的潤滑是否良好,不得有水或腐蝕液體深入機體內。

2.2.2安全鎖:

①鋼絲繩是否自由通過安全鎖;

②用手向上猛地拉動安全繩,檢查安全鎖是否能鎖定鋼絲繩;

③手動機構是否能可靠地鎖定鋼絲繩。

④受到累計三次因工作鋼絲繩斷裂產生的衝擊,安全鎖應重新標定。

⑤懸掛鋼絲繩的兩端固定是否牢固。

⑥平臺的扶手連接點是否牢固。

⑦懸掛機構固定裝置和其它輔助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⑧鋼絲繩通過的各部件是否齊全、牢固;

⑨各連接螺栓、銷是否齊全牢固;

⑩懸掛機構吊臂的節點是否牢固。

3、操作程序

3.1、接通電源,將電源開關打開。

3.2、左、右提升器需同時動作,則將轉換開關撥到中間位置,按啟動按鈕①或②,左、右起升器同時上升或下降。

3.3、左右提升器需單獨動作時將轉換開關撥到左側右側,按啟動按鈕①或②即可實現,左右提升器單獨上升或下降。

4、工作後的操作:

4.1、關閉控制箱及總電源,並將提升器、安全鎖用塑料包紮好,防止雨水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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