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金n+1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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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具有本法第四十六条情形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平均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税前应发工资计算的,包括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

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了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则经济补偿金以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为基数计算。

2、经济补偿金n+1的n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则经济补偿金的n没有上限;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了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则经济补偿金的n最多只计算为12。

3、经济补偿金n+1的1是指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代通知金,在工作年限基础上多加1个月的工资补偿。

4、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计算,即2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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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田职场e洞察】观点: 没有经济赔偿金这个词,有的是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经济补偿金n指应发工资,1指代通知金。

1、经济补偿金的获取条件有3种。

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即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即劳动者被经济性裁员的,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即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的;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岗或者培训不能胜任的;当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双方就合同变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2、n、n+1、2n均指应发(应得)工资。

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41条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经济性裁员的,获得是经济补偿金n。

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获得是经济补偿金n,外加1个月代通知金。

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8条,获得是赔偿金2n。

所谓应得(应发)工资,就是劳动者应该得到的工资,有基本工资、奖金等,是不扣五险一金的,是税前工资,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月份计算)。

代通知金是以上个月的应得工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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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田e洞察


很多人对经济补偿金,N+1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到底是怎么算的,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具体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补偿金?那么根据这些问题分析一下!

什么是补偿金N+1

依据《劳动合同法》补偿金是劳动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员工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款!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标准来算!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前一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

N是代表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1不是补偿款,而是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通知金是根据你前一个月工资水平开发放!

补偿金计算基数是应发工资,所有补贴,奖金,加班费,年终奖凡是符合工资组成部分,都要算在内!税前工资。对于奖金提成比较高的,算下来是一大笔钱了!

补偿金和赔偿金是有明显的区别的!

补偿金是公司与员工协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义务!

赔偿金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了需要公司双倍赔偿。具有惩罚的性质!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违法的!这个要区分。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补偿金?

首先自己辞职,自动离职是肯定没有补偿的。员工在试用期,工作明显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可以不经通知解除合同。

那么那些情况可以获得补偿金

1.公司压缩成本,选择经济型裁员。与员工协商一致以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获得补偿金的!

2.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倒闭破产,员工可以获得补偿!因为是被动失去工作。

3.员工因为生病,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再干原来工作,而公司又安排不了其他工作的,可以要求补偿!

4.单位没有及时发放工资,没有缴纳社保,有明显侵害员工利益的行为,公司违法了可以自动离职,要求公司赔偿金!

如果公司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在原来基础上双倍赔偿!面对公司,随意侵害员工利益要坚决维护自身权益。该有的补偿,也要全力争取。人人提高维权意识,用工方才会越来越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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