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執行難問題 吉林制定出臺22條舉措

解決執行難問題

執行難的問題由來已久,堅決解決執行難問題,是社會高度關注和人民群眾殷切期望的。

今天,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省司法廳一級巡視員禹治洪介紹,為確保實現切實解決執行難工作目標,按照省委政法委要求,省法院牽頭起草了《關於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意見>的實施細則(審議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3月6日經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3月13日印發全省執行。

解決執行難問題 吉林制定出臺22條舉措

《實施細則》有何重要意義?主要內容是什麼?有什麼特點?發佈會上,禹治洪進行了介紹。

《實施細則》的出臺,是推進“切實解決執行難”的具體行動指南和工作藍圖,也能夠有力促進各地區各相關部門重視、支持和保障執行工作,確保形成同頻共振、同向發力,合力破解執行難的工作格局。

解決執行難問題 吉林制定出臺22條舉措

《實施細則》分為三個部分,共二十二條:

深化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各級黨委要統籌各方資源,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實行綜合治理,健全完善執行難源頭治理長效機制。各級人大和政協要切實發揮法律監督和民主監督職能。各級政府要加大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級黨委政法委要充分發揮組織、推動、統籌、協調職能,推動解決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各級法院要推進執行信息化建設,提升執行工作智能化水平,加快建成“1+2+N”執行信息化系統。要著力提升執行規範化水平,進一步轉變執行作風。加強執行工作制度建設,建立完善以操作規程為核心的執行行為規範體系。要綜合運用強制執行措施,提高執行工作權威性和公信力。要深入推進執行體制改革,完善“人員分類、事務集約、權責清晰、配合順暢”的執行權運行模式。要切實加強執行隊伍建設,打造革命化、專業化、職業化、正規化的“執行鐵軍”。

完善執行聯動機制。深入推進人民法院與各聯動部門完善網絡查控系統、失信懲戒系統建設。公檢法機關加大配合力度,解決“送拘難”“打擊拒執難”“查人找物難”。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絡、黨委宣傳部門、新聞出版部門、通信管理局及電信企業、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機關、保險部門、政府財政等部門和組織進一步加大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支持和協助配合。

禹治洪介紹,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強化綜合治理、著力推進執行難的源頭治理是《實施細則》最鮮明的特點。

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各級黨委要定期聽取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情況的報告,專題研究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推動人民法院解決執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將執行工作作為全面依法治省(市、縣)的重要內容統籌部署,推動解決執行難工作各項任務落地見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始終圍繞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既立足於現實,著力解決當前執行領域的突出問題,又堅持戰略思維、系統思維,著力建立健全切實解決執行難的長效機制,力求從源頭上破解執行難問題。突出強化綜合治理。解決執行難是一項系統工程,僅依靠人民法院單打獨鬥是不可能實現的,需要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通力協作、齊抓共管。《實施細則》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治優勢、制度優勢,明確提出,推動建立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著力推進執行難的源頭治理。強化源頭治理,既著力推進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失信者的違法成本,也要通過完善市場主體有序退出,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責任保險體系及相關法律制度等方式,妥善解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執行不能”案件。

解決執行難問題 吉林制定出臺22條舉措

下一步,省依法治省辦公室加大督促巡查力度,確保各項任務措施的按期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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