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員工私下互相添加好友,鼓勵員工互相舉報,看到獎勵金額愣了

現在的公司為了利益最大化,會在公司制定非常奇葩的一些公司文化。以前就聽人說過一個奇葩的規定,說是如果某項工作做錯了,需要懲罰,會降低當月的工資,而不是罰錢。當時覺得太不靠譜了,沒想到還有更不靠譜的。

最近聽好友小李分享,說自己公司最近發了一項明文規定。規定內容大致就是公司裡禁止員工私下互相添加好友,禁止員工加入超過5%公司員工的微信群。就算本來是好友的,或是在一個群裡的,也要去刪除,並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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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鼓勵員工之間互相舉報。本來以為沒有人舉辦,但公司又制定了一個互相監督,如有舉報獎勵員工從3000-10000的獎勵金額。因為工人一旦不遵守,就會嚴重的違反公司的規定,就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其實這種情況下,要看什麼性質的單位。如果是注重保密的什麼企業單位,你只能按照公司內部規定來辦事。特別是一些國家部門的工作人員,軍人啊,什麼的,都有各種各樣的不能理解的規定,但他們都在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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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你只是普通的企業,對於員工這樣的規定,限制員工正常的人際交往,這是企業的不正常的規定,不知道企業的目的是什麼,但如果實在不能接受,可以換家單位,畢竟也沒有哪條勞動法規定限制員工正常軟件溝通。

你如何看待這樣的公司規定呢?寫在評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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