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原油宝亏损应不应该将亏损投资者纳入征信?你怎么看?

至尊宝如意君


原油宝产品的漏洞我之前已经说过,不再多讲了。

且不说事情本身,从中行把金融衍生品包装成理财产品来卖这个做法,就不该把这事情怪到投资者身上。

下面是之前中行对原油宝产品的宣传语:

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很多大爷大妈们买到了这个产品。

可实际上这种金融衍生品是风险等级最高的,什么投资小白根本就不应该买得到它,那凭什么出问题了让他们来承担责任?


我在一些维权群里,了解到了一些事情最新进展:

一是已经有部分地区分行对投资者承诺,不止暂时不将此事纳入征信,以后也不会纳入征信(部分维权的朋友们对当地分行的回复进行了录音,我听了一下,其实现在大部分分行的态度是认怂的,只是他们也在等待总行的答复)。

二是维权群里大部分投资者对这事的诉求是退还本金,并且希望中行在5月1日前可以拿出来这个事情的处理方案,可从中行目前处理进度上看,5月份前能给出最终处理结果基本没戏。

目前理性的投资者们已经开始找律师,准备共同诉讼中行;而非理性的投资者,已经开始准备五月份来北京总行集结了,5月份大家都懂的,那画面太美不敢看...

不管如何,我个人是决定以后除非必须,不再用中行的任何服务了,说实话我到现在为止,对中行的处理方式真的蛮失望。


读保xdubao


其实只要中行不是在22点停止客户交易,我觉得这件事情中行就一点问题没有,反正完全由客户自己决定是否平仓,所有后果都应该客户自己承担

但问题是,中行在22点停止了客户交易,实际上就剥夺了客户的交易权和决定权,让他在面临油价暴跌的时候,没有任何自救的能力,也没办法自己决定平仓。

这是整个事件里,中行最大的问题,以及这个产品最大的缺陷。

既然中行在公告里强调一切由客户自主决定,那么中行就不应该用一个存在缺陷的机制,去剥夺客户的交易权和决定权。

另外,现在这个事情出来了,是空头获益。如果22点停止交易后,结果油价暴涨,那空头是不是同样也被放大了风险?

只不过油价再怎么涨,空头顶多亏到20%保证金就会被强制平仓。

但问题对于多头来说,油价跌破0美元,却没有强制平仓的机会。

这首先就面临一个多头和空头所面临承担风险不对等的问题。

空头不可能倒欠银行钱,多头却有可能倒欠银行钱,这是风险不对等的。

这都说明这个产品本身设计是有缺陷的。

我们不能因为这个缺陷,导致现在空头获益,就认为这个缺陷不存在。

毕竟除了中行这个奇葩产品之外,其他绝大部分纸原油和石油基金,不管国内还是国外,都是要提前移仓的。

这是业内基本常识。

缺乏这种基本常识,所设计出来的产品,必然是存在缺陷的,要不然也不会被国外资金当成大肥羊盯上。

中行在这件事情,由于自身有缺陷的产品,导致自己的投资者,变成任由国际资金宰割的肥羊。

这是怎么洗都洗不掉的。


穿越牛熊赵老哥


不应该。首先法院没有判决谁欠谁钱。银行凭什么认定投资者欠银行的钱呢?中国银行不是法院,没有判决权。如果银行强行扣钱和上征信。就属于违法行为。难道银行都不懂法律吗?

只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了,银行才能按照法院判决去执行。中国银行虽然是央企,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呀。

原油宝事件,到底谁欠谁钱,必须法院终审裁定。

目前来看,中国银行跟投资者签署的是违法的假协议,中国银行自己都承认这个产品设定时候有重大漏洞,一个漏洞百出的协议,怎么能受法律保护呢。法律是不承认这种协议的。所以投资者就不存在欠银行钱这种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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