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汽车消费!国六标准实施延期至2021年1月1日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 刘瀚琳)继新能源车财税优惠政策延长两年后,汽车又迎促消费新政。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财税支持、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交易和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的基础上,延迟了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期限。

通知明确,对于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在此前的2016年,我国发布了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要求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国所有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车均需达到国六标准要求。标准发布之后,国内汽车企业自2018年起,已开始启动国五到国六车型的有序切换。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等16个省市已提前执行了国六排放标准。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表示,推迟国六排放标准的适用时间,也是考虑到当前疫情对于上半年汽车消费冲击较大,部分旧标准汽车库存较多,汽车消费不振导致企业被动积压库存,占用大量资金。通过标准适用时间推迟以及推动其他促汽车消费政策,将有助于进一步帮助企业回笼积压资金,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推动企业生产反弹,尽快将疫情对于经济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地区新车的零部件供应、库存车销售等环节均收到不同程度冲击。此前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3月,汽车产销347.4万辆和367.2万辆,同比降45.2%和42.4%。

为提振国内汽车消费行情,近来多部门已密集部署促消费措施。例如,3月13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多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在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等;4月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到“考虑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适当延后实施”。

此外,根据3月31日国常会确定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两年的决定。此次通知再次明确,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具体而言,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而这也是对4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的再一次强调。

“这一措施的出台也是考虑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起步早、开局好、发展快,但当前存在一些现实困难,例如新能源汽车制造成本还比较高,难以与传统燃油车竞争,因此需要继续给予支持,巩固和扩大发展成果。”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孙光奇曾表示。

在持续支援新能源汽车的同时,通知重申继续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中央财政统筹车辆购置税等现有资金渠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引导重点地区完成淘汰100万辆的目标任务;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方面,通知要求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

业内人士分析称,经销有关增值税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二手车经销企业税收降幅达到75%。这也意味着,在过去税点的情况下,企业卖一辆10万的二手车,需要交2000块钱的税,改革之后,就只需要交500块钱的税。

在信贷等服务方面,通知也要求用好汽车消费金融。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庞超然说,汽车是传统的大宗消费品,配套产品多,带动效应好。促进汽车消费,有助于在疫情冲击下,最大限度推动消费回升,为工业生产提供实际有效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复苏,恢复企业预期和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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