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岳陽打工21年,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湖北人何先生

在岳陽打工多年

去年在工作期間遭受工傷

沒想到受傷後

兩個老闆“打太極”

僅支付3000元醫療費

便就不見蹤影


來電顯示:


我是一名湖北人,在岳陽做貨物裝卸工作21年了,去年在受僱為人做事時被吊機所傷,造成手臂骨折。老闆在支付3000元醫療費後就不見蹤影,我該怎樣維權?

(何先生)


湖北一男子岳陽打工21年,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記者跑腿:


求助 :遭遇工傷後自己墊付醫療費用


何先生告訴岳陽晚報全媒體幫辦記者,他是一名裝卸工,2019年11月2日,他和同事一共8人,經人介紹到岳陽縣榮家灣的鹿角碼頭裝卸貨物,負責把吊機從船上運下來的貨物堆放到卡車上。


當天上午,吊機師傅在操作吊斗時因速度過快產生慣性晃移,撞向正在清整堆放貨物的何先生,無處可躲的他只能用雙手擋住頭部和上身。


強烈撞擊導致何先生手臂劇烈疼痛,在現場的老闆王先生立即駕車將他送到岳陽縣人民醫院救治。經過簡單處理後,醫生建議他先行回家休息觀察。


回家後,何先生手臂疼痛仍未減輕,於第二天到岳陽市二人民醫院做檢查,結果顯示為手臂骨折,醫生要其立刻住院進行手術。


在何先生幾次電話催促下,王先生才支付了3000元的醫療費,之後就沒有再付過任何費用。無奈之下,何先生只好自己墊付剩下的近2萬元醫療費用。


治療期間,何先生曾多次聯繫王先生,但對方都以各種理由推脫。


何先生隨後自行委託岳陽市金盾司法鑑定所進行司法鑑定,該所於今年4月23日出具了司法鑑定意見書,鑑定結果為:何先生左側尺橈骨遠端骨折。


鑑定書根據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人身損害誤工期、護理日、營養期評定規範》之規定,

建議自受傷之日起全休180天,其中60天需護理1人,營養60天。


律師 :可請求司法部門介入或起訴維權


幫辦記者就此事致電王先生,其表示自己並不是老闆,而是受老闆任先生的委託找工人到碼頭做事。


對於為什麼只墊付了3000元醫療費用,他解釋說,造成何先生受傷的吊機師傅也有責任,醫療費不應該只是由他們出。而且在選擇醫院的問題上,他們與當事人家屬發生過激烈爭執,因無法繼續溝通才導致他們不願意繼續支付醫療費用。


隨後,幫辦記者又電話聯繫到任先生,他表示,碼頭的卸貨業務已承包給第三方,卸貨工人是由承包方聘請,他並不認識受傷的何先生。因此,

任先生認為這件事應該由承包方負責。


對於王先生和任先生的態度,何先生感到十分氣憤又無助。那麼他應該怎樣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幫辦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何先生與僱工方及承包方是勞務關係,承包方應當與僱工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何先生可以請求施工地和施工公司註冊地司法部門介入解決,也可以通過法院起訴對方,要回醫療費用和賠償。


目前,岳陽市岳陽樓區城陵磯街道辦事處負責人,已安排社區工作人員和司法所組織調解。


這件事情,你怎麼看?


來源:岳陽晚報全媒體 記者 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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