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岳阳打工21年,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

湖北人何先生

在岳阳打工多年

去年在工作期间遭受工伤

没想到受伤后

两个老板“打太极”

仅支付3000元医疗费

便就不见踪影


来电显示:


我是一名湖北人,在岳阳做货物装卸工作21年了,去年在受雇为人做事时被吊机所伤,造成手臂骨折。老板在支付3000元医疗费后就不见踪影,我该怎样维权?

(何先生)


湖北一男子岳阳打工21年,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

记者跑腿:


求助 :遭遇工伤后自己垫付医疗费用


何先生告诉岳阳晚报全媒体帮办记者,他是一名装卸工,2019年11月2日,他和同事一共8人,经人介绍到岳阳县荣家湾的鹿角码头装卸货物,负责把吊机从船上运下来的货物堆放到卡车上。


当天上午,吊机师傅在操作吊斗时因速度过快产生惯性晃移,撞向正在清整堆放货物的何先生,无处可躲的他只能用双手挡住头部和上身。


强烈撞击导致何先生手臂剧烈疼痛,在现场的老板王先生立即驾车将他送到岳阳县人民医院救治。经过简单处理后,医生建议他先行回家休息观察。


回家后,何先生手臂疼痛仍未减轻,于第二天到岳阳市二人民医院做检查,结果显示为手臂骨折,医生要其立刻住院进行手术。


在何先生几次电话催促下,王先生才支付了3000元的医疗费,之后就没有再付过任何费用。无奈之下,何先生只好自己垫付剩下的近2万元医疗费用。


治疗期间,何先生曾多次联系王先生,但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


何先生随后自行委托岳阳市金盾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该所于今年4月23日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为:何先生左侧尺桡骨远端骨折。


鉴定书根据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日、营养期评定规范》之规定,

建议自受伤之日起全休180天,其中60天需护理1人,营养60天。


律师 :可请求司法部门介入或起诉维权


帮办记者就此事致电王先生,其表示自己并不是老板,而是受老板任先生的委托找工人到码头做事。


对于为什么只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用,他解释说,造成何先生受伤的吊机师傅也有责任,医疗费不应该只是由他们出。而且在选择医院的问题上,他们与当事人家属发生过激烈争执,因无法继续沟通才导致他们不愿意继续支付医疗费用。


随后,帮办记者又电话联系到任先生,他表示,码头的卸货业务已承包给第三方,卸货工人是由承包方聘请,他并不认识受伤的何先生。因此,

任先生认为这件事应该由承包方负责。


对于王先生和任先生的态度,何先生感到十分气愤又无助。那么他应该怎样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帮办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何先生与雇工方及承包方是劳务关系,承包方应当与雇工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何先生可以请求施工地和施工公司注册地司法部门介入解决,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对方,要回医疗费用和赔偿。


目前,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已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和司法所组织调解。


这件事情,你怎么看?


来源:岳阳晚报全媒体 记者 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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