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消費券咋使用?這份攻略請收好

原標題:首輪30.8萬張消費券17分20秒被搶完 使用攻略請收好

“搶到券嘍,‘五一’期間去轉轉唄。”4月30日上午,市民王小秀搶到了兩張消費券,喜上眉梢。當日9時,“活力太原·樂購晉陽”消費暖心活動消費券開始發放,僅用時17分20秒,首輪30.8萬張政府消費券即被搶完。市民喜提實惠,商企樂搭“順風車”,共同享受政策紅利,迎接消費復甦的“春意盎然”。

搶券方式有兩種:雲閃付APP 或支付寶APP。其中,雲閃付即銀聯方面,128元家電券5148張58秒搶光,58元券64388張7分28秒搶光,8元券128750張17分20秒搶完。支付寶方面,128元家電券2852張用時小於0.3秒,58元券35612張用時8.3秒,8元券71250張用時15秒。峰值流量8萬人次/秒(參考:雙十一峰值5萬人次/秒)。當日流量截至9點30分訪問超過百萬。

我市常住人口及在並工作學習、觀光旅遊人員,當前地理位置定位為太原市即可申領通用消費券。首日沒搶到的也別灰心,下週五第二輪發放時接著搶。搶到的就可以在“我的票券”或者“我的卡包”中看到“太原市政府消費券”。

走訪收集市民在使用中的一些疑惑,奉上使用攻略為您解答——

◆政府通用消費券怎麼使用?

答:消費者在享受商家折扣讓利後,這筆交易達到政府通用消費券滿減條件,可先以通用消費券抵扣相應金額,再向商家支付餘款。舉例:消費者A到某餐館就餐,消費230元,商家8折優惠,應付184元,符合政府通用消費券滿180減58元券使用條件。消費者A可優先使用“我的票券”或“我的卡包”中的通用消費券抵扣58元,再用其他方式支付餘款126元。若開發票,消費者A的發票金額是184元,而不是126元。

◆家電消費券可以在哪兒使用?

答:家電消費券的性質是定向消費券,必須在家用電器的綜合性商場使用。品牌家電專賣店和商超、百貨、家居等實體店都不能使用,裝潢市場的家電銷售實體店同樣不在使用範圍內。

◆我家買了輛轎車,在6月30號前辦理汽車專項補貼手續就可以了吧?

答:不論是乘用車,還是本地產整車,補貼額度是有限的。本著先到先得的原則,使用完補貼額度將終止本次汽車補貼活動。

◆我搶了兩張電子消費券,能不能轉讓給朋友、家人1張?

答:政府電子消費券不準提現、不準轉贈或轉讓他人,也不能代別人付款,更不可以出售變現。

◆發生了退貨,已經使用過的電子消費券還能再次使用嗎?

答:只要在有效期內就可以。

◆消費券能長期使用嗎?

答:政府消費券都是有使用時間限制的,失效日期詳見消費券載明日期。一般為搶券成功後立即生效,有效期7天。活動期間,首輪和最後一輪的有效期要長一些。具體使用上,請消費者注意當期使用時間,及時使用,避免過期作廢。

◆消費者使用政府消費券後,開具發票的金額是多少?

答:含稅發票額是商家折扣讓利後,包括消費券金額在內的付款全額。

◆我們單位買了一輛乘用車,可以享受補貼嗎?

答:不能。本次汽車消費補貼,只有在本次消費暖心活動期間買了乘用車的個人才能享受。而且是限量補貼,先到先得,補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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