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宴因疫情未舉辦成 預付的定金卻要被強制轉成會員卡

2020年的春節假期,對於長春市民於女士來說,還有一個特別重要的事情,就是為哥哥舉辦70週歲的生日宴。“我哥哥在天津,為了家裡這個生日宴,年前特意從天津回到長春跟我們團聚的。”於女士為了這個生日宴,在長春農博國際宴會中心預定了五桌酒席,但沒想到的是,春節還未到,國內就爆發了疫情,根據規定,宴會中心停止了營業。雖然遺憾,但於女士表示自己能夠理解,卻沒想到自己的定金卻遲遲退不回來,直到近日,於女士再問起定金的事兒,又發生了變故。

生日宴因疫情未舉辦成 預付的定金卻要被強制轉成會員卡

於女士:定金強制轉為會員卡 離家太遠無法消費

“我定的大年初六的生日宴,定四桌備一桌。”人生七十古來稀,於女士非常重視哥哥的這個生日宴,而且原本準備參加的家人也很多,所以在選擇聚餐地點的時候,於女士就進行了多番比較。“一開始定的大鵝島,後來因為那裡稍稍有點冷,就退掉了。因為家裡有老有小,最小的才2歲,所以又重新找的。後來朋友給介紹的,說長春農博國際宴會中心這環境好,又在室內,我們就來看了。”於女士說,自家住在汽開區,距離淨月非常遠,但因為確實環境較好,且是朋友推薦的兩方面原因,最終在長春農博國際宴會中心,定下了四桌備一桌的酒席。“人生就一次70歲,我想遠就遠點吧,也就來這一次,所以就定了。”

生日宴因疫情未舉辦成 預付的定金卻要被強制轉成會員卡

根據於女士提供的收據顯示,1月22日,於女士交了1000元定金,定下了大年初六下午3點半的生日宴。收據上的公章為吉林盈杉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並顯示為現金收訖。收據上有銷售經理、出納、經手人等人的簽名。而根據銷售經理周女士的名片顯示,長春農博國際宴會中心即所屬吉林盈杉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於女士稱,除夕前她曾致電給銷售經理周女士詢問大年初六是否能夠正常營業,得到的回答是,公司按照相關政策規定閉門歇業,無法提供生日宴的服務。“因為疫情的原因,全國餐飲行業都是這樣,我們完全能夠理解。我就是問一下如果能開門的話,我們其實還是想過來吃的。”不能舉辦生日宴,於女士也並沒有急著去退定金,直到3月末,長春開始復工復產,於女士便詢問周女士退定金事宜。“一開始她說給退,說單位還沒上班,讓我等一等,我想著也不著急,就沒追問。4月1日告訴我可以退了,讓我帶好收據去,我怕她們還沒上班,我就過了幾天,清明那個週日去的,結果到了以後,財務告訴我不能退,只能轉為會員卡。”生日早就過去了,自家又離淨月非常遠,定金轉為會員卡的方式,於女士不能接受,但再與銷售、財務協商時,雙方卻馬上改口說不能退錢,無法解決,只能轉為會員卡。

銷售經理:我一直沒上班 領導的命令就是這樣

4月13日,於女士向長春晚報記者提供了與銷售經理周女士及財務等人的微信聊天截圖。其中,3月27日周女士在微信中表示,“單位通知我們4月1日上班,我先去單位看看是不是都上班,我再通知你過去。”而在4月1日則在微信中稱,“我們昨晚通知復工繼續延遲,退款可以退,我們財務有值班。我不在就不能幫你辦理了,什麼時候方便你過去辦一下,一定要帶好收據。”並向於女士發了一張名為“定金群”的群內聊天記錄截圖,該截圖顯示群裡有財務、接待、銷售等五人,要求退定金時帶收據、身份證,刷卡付定金的還要帶當時刷的銀行卡。

生日宴因疫情未舉辦成 預付的定金卻要被強制轉成會員卡

4月5日上午,於女士詢問當天財務是否在宴會中心,想去退定金時,周女士微信中稱,“現在我們店沒營業,沒有現金流,值班財務在跟總公司領導溝通。”於女士後來在電話裡得到周女士的肯定後,驅車趕到宴會中心,卻在財務部被拒絕退款。

此後,與於女士對接的財務在微信中表示,周女士在與領導彙報溝通此事,並表示自己是“庫管”,週日當天只是值班,無權處理此事,讓於女士與周女士溝通。

4月13日下午,長春晚報記者與周女士核實了此事。“是公司下發的通知,所有的定金都給轉成會員卡。我一直沒上班,這還是財務告訴我的。”周女士表示,自己一開始確實承諾過給退錢,但後來對接過程中,公司領導給財務開會下發了此項通知,所以她只能按照通知執行。“我說沒有用,領導的命令,我只是執行命令。錢也不是交到我的手裡,跟我說也沒用。”周女士稱,把定金轉為會員卡的並不止於女士這一個生日宴,還有婚禮也是如此。而後,周女士還表示,即便記者詢問財務或前臺也是這樣的答案,但對於記者想要聯繫該公司領導的意願,周女士表示自己無法提供領導的聯繫方式。

13日下午4點,記者趕到位於飛虹路與博信路交會處的長春農博國際宴會中心,服務檯的工作人員表示,因為一直沒有開門營業,所以領導並不在。“我今天也沒看到財務,領導不知道什麼時候來。”得知記者是想詢問退定金的問題,工作人員的說法與周女士一致,無法退回定金,只能轉為會員卡。“上面下的通知,董事長讓的。有婚宴、生日宴都退不了,只能轉會員卡。”工作人員表示,該宴會中心與農博園毫無關係,所屬吉林盈杉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是私人企業,只能是企業領導“說了算”。當記者讓其現場聯繫該公司領導的時候,工作人員拒絕。

生日宴因疫情未舉辦成 預付的定金卻要被強制轉成會員卡

消協、律師:特殊情況雙方都不算違約 但應退還定金

對於此事,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鍾萍表示,餐飲企業應當返還於女士的定金。“她這個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因為目前國內疫情的原因,按照要求不能開門營業,不屬於企業的單方面違約。而因為企業不能給消費者提供相應的服務,也不屬於消費者違約。但是因為這種年夜飯啊、節日宴啊,是有約定時間的,過了約定時間,消費者沒有享受到應有的服務,企業應當返還定金。”對於宴會中心強制要求將定金轉為會員卡的形式,鍾萍表示,這觸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消費者要求退款是合理的,是否辦理會員卡應當是消費者自己選擇的,強制轉為會員卡是不合理的。”鍾萍稱,如果企業一直不返還定金,於女士可以向長春市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

同樣,吉林吉翔律師事務所劉海波也表示,長春農博國際宴會中心當返還定金。“消費者與商家就生日宴會達成消費服務合同的約定,消費者繳納一千元定金,商家也積極準備食材,但是在履行該消費合同過程中出現了新冠病毒疫情,疫情的出現是雙方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形,也就是法律上規定的不可抗力。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形下,雙方當事人均可免除合同義務和責任,也就是說消費者有權利選擇解除或繼續履行消費合同。如果消費者選擇解除消費合同的,商家應當退還其繳納的一千元生日宴定金。”

【來源:長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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